探索內地與港澳資格互認
珠海創新立法促灣區發展
廣東省司法廳日前公佈,近年來,珠海司法局在國內率先以地方立法形式,推動出台港澳建築、旅遊和醫藥行業的從業人員在橫琴直接執業等相關法規,探索內地與港澳“資格互認”,促進港澳專業人士跨境便利執業。
珠海堅持立足創新驅動發展要求,搭建對標國際規則法治化營商環境需要,以高標準創新立法,推進大灣區制度優化與升級,助力大灣區高質量發展、高水平開放。
一是在機制上協同發力,為大灣區注入新動能。比如與澳門立法會、澳門法務局、深合區法律事務局、澳門法律服務公司等建立常態化溝通合作機制,協調推進涉外法治合作事宜。
深合區法律事務局在地方性法規的效力與適用、政府規章與規範性文件的銜接與信息共享、立法項目徵求意見等達成共識,確保每一部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在立法審查階段均徵求港澳、合作區相關部門及業界意見建議。
立法與港澳接軌
堅持立法先行,打造“清單式”立法服務機制,結合重大改革事項,梳理、研究現行的法律、法規及規章,列出需運用經濟特區立法權進行突破變通的立法需求清單。此外建立“立法直通車”的制度,涉及大灣區、合作區建設的立法項目,不受立法計劃的數量限制,隨報隨審。
二是在規則銜接上先行先試,為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激發新活力。比如立足珠海區位特點,持續開展創新性立法,以“小切口”立法推動粵港澳規則銜接“大變化”。目前已有超過八十六家港澳企業和一千三百二十名港澳專業人士獲得“備案認可書”,部分企業和專業人士在橫琴的建設項目中直接執業,有關的做法入選“中國二○二二年度市域改革案例”。
推動出台《珠海國際仲裁院條例》,明確應當借鑑國際商事仲裁機構管理和管理模式,並將一批國際通行、對接港澳仲裁規則在特區立法中規定,開創全國仲裁地方立法先河。
三是在立法渠道上優化佈局,為大灣區建設開創新局面。在全國率先設立政府立法基層聯繫點制度以來,持續推進擴點和提質。與深合區五家聯營律師事務所簽訂設立立法基層聯繫點協議,建立立法項目聽取港澳專家意見常態化制度。
梳理研究澳門法律制度,珠海率先製作兩批共九本、二百五十萬字澳門法律制度參考資料匯編,為研究粵澳制度差異、推動規則銜接提供參考。
借鑑港澳利營商
再比如與港澳法律專家、律師合作,梳理比較粵港澳營商環境、民商事領域法律制度差異,借鑑港澳營商環境、民商事領域等較成熟的法律制度,推出全國首部專門規範政府投資建設工程發包與承包行為地方性法規、全國首部專門規範工業用地控制線地方性法規、全省首部規範公共場所外語標識政府規章等,完善高水平開放要求相適應的制度體系。
(廣州十四日電)
本報記者 鳴 戈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