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澳消委會聯合比較試驗
17充電寶價高未必高效
【本報消息】消委會訊:澳門與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聯合比較試驗兩地共十七款充電寶安全與效能,為消費者提供科學選購指引與安全使用提示。
因應粵澳兩地居民消費融合趨勢,消費者對兩地商品品質資訊需求日增,澳門與廣東省消委會根據《粵澳消委會消費維權合作協議》加強聯動,開展各種商品比較試驗的合作,期望通過測試給予兩地消費者選購商品的科學指引,加強保障兩地居民的消費權益。
結合消費者選用商品趨勢,考慮充電寶,即移動電源屬普及性較高的商品,兩會開展充電寶聯合比較試驗,以線上線下方式在兩地抽樣共十七款充電寶樣本,進行安全與效能等多方面的測試,採購時售價由折合澳門元一百元以下至約澳門元三百元不等。
科學比較供參考
本次比較試驗根據中國內地相關的標準要求,對樣本的標籤標識,過充電與過放電保護、短路保護,跌落試驗、有效輸出容量、轉換效率、容量保持能力,以及接觸溫度限值進行測試,同時驗證樣本的最大輸出功率是否與宣稱一致,並對比樣本的輕便易攜帶情況。
試驗結果顯示,十七款樣本在常溫下的輸出功率實測值均達到宣稱值,同時,十五款有標示額定容量的樣本常溫下有效輸出容量均高於額定容量,且容量保持能力指標達到標準要求,六款樣本的“便攜性”表現優秀。
本次試驗結果以評級方式方便消費者比較,獲最高總評的五款樣本價格折合澳門元一百多元至兩百元以下,為此,樣本價格高低與效能表現不具關連性,建議消費者參考本次試驗結果,配合個人消費需求等方面作出精明消費。
籲緊記使用提示
粵澳消委會亦就本次比較試驗結果提醒消費者,在選購充電寶時須注意商品的額定容量而非電池容量,額定容量越高代表充電寶可以為手機充的電量越多,同時,亦要留意手機與充電寶的快充協議是否匹配,應詳細閱讀商品的標籤資料,多作比較。
粵澳消委會聯合比較試驗充電寶樣本情況及比較試驗一覽表:https://www.consumer.gov.mo/News/Report/pb_rpt.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