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銀全幣種信用卡
2023年12月18日
第C05版:汽車
澳門虛擬圖書館

清晰合理

清晰合理

當局要修改《道路交通法》,相信在與時俱進的角度,是合適的。畢竟法案已生效十六年,社會不停在變,新事物不斷湧現,都需要新規則監管。例如近年出現的電動輪椅、滑板等,時見在行車道上狂飆,險象環生,早該管管了。

修法另一大項就是規管行人過馬路,尤其點出了“過馬路使用手機”會被處罰。當然這個“處罰”相信是罰款,因“使用手機”的行為不會是刑事犯罪行為,罪不致拘留吧。可是“過馬路使用手機”如何界定?睇手機、操作手機、聽音樂等,都是“使用手機”;甚至手握的手機正在接收訊息(正在鳴響),也可視為“使用”中。當局一句“過馬路使用手機”會被處罰,範圍會很大,居民會無所適從。

就現時駕駛中使用手提電話屬違例來說,法例只豁免使用免提裝置不受罰,但用手機導航呢?沒有提及,個人理解即係沒有豁免,按法例以手機導航會被檢控?但這個功能是指引行車的,也被罰顯然不合理。同時,若閣下將車停泊在路邊合法停車處使用手機,不要以為一定合法,如果沒有關閉車輛引擎,會被阿蛇視為“仍在開車”,同樣被檢控,很多駕駛者都不知道。

《道路交通法》修改,條文須清晰兼合情合理,有利居民遵守,亦減少執行時警民不必要的磨擦。

斯 雨

2023-12-18 斯 雨 1 1 澳门日报 content_308627.html 1 清晰合理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