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軍擬放寬考績留人
【本報綜合報道】據環球網、《聯合報》十七日報道:台防務部門預告陸海空軍軍官、士官志願留營入營甄選服役規則修正草案,放寬軍官、士官志願留營必須連續三年考績甲等以上的條件,調整為最近三年考績兩年甲等以上,一年乙上。對此,有島內網友諷刺:以前是寧缺毋濫,現在是“寧濫毋缺”。
據報道,台軍軍官、士官志願留營甄選條件,原規定最近一年至三年考績考核均在甲等以上,考績品德分項評鑒在甲等以上;初任官第一年度考績得為乙。新草案規定調整為,最近三年考績,兩年甲等以上,一年乙上;未具三年考績者,考績均在甲等以上;但初任官第一年度考績得為乙。
優秀人才留不住
《聯合報》注意到,有網友反映,優秀的人才留不住,怎麼不是去檢討留不住的原因,反而放寬條件留表現不佳者在軍中。
也有網友說,將考績條件單純調整成其中一年得乙上的情形,無法改善志願役去留。
在臉書上,也有島內網友表示,“以前是寧缺毋濫,現在是寧濫毋缺。”網友認為“(台防務部門)根本不知道留不住人真正的原因是甚麼,改一堆莫名的政策結果也是留不住人。”還有網友稱,“沒有用啦,觀念不改,做法不改不會有人想留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