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仔隊”是市場需求?
媒體有新聞自由,民眾也有知的權利,但應建立在與大眾相關的公共領域上,狗仔隊文化值得思考的問題是:公眾人物應該接受檢驗的事務包括哪些層面?以長鏡頭竊錄明星在家中的活動,與以“臥底”手法揭露政府、學校或企業的重大弊案,兩者正當性是否不同?另外,媒體亂象是單方面造成,或是“有需求才有供應”?
【摘自:〈“人民王妃”黛安娜的悲劇:狗仔隊文化怎麼形成的?〉,王立柔,報道者,二○二二年六月二日】
早前,日本知名花式滑冰運動員羽生結弦在其社交平台宣佈離婚,為僅一百多天的短暫婚姻劃上句號。雖然有關離婚的原因眾說紛紜,但由於當事人曾在聲明中指出受到“狗仔隊”跟蹤、誹謗,令他不得不作出此一決定,故社會上一般認為媒體的越界行為是罪魁禍首。“狗仔隊”一說之所以會被大家極速接受,當然與這工種多年來所累積的惡名有關——一九九七年時,英國戴安娜王妃的慘劇正是最有力例子。
值得關注的是:何以不幸事件屢屢發生,惡名昭彰的“狗仔隊”仍未絕跡?最直觀的答案當然是大眾有獵奇心態,希望能一睹名人、明星私下的真實面貌,而狗仔隊的做法與這種“偷窺”慾望相符。由此,狗仔隊為求畫面不擇手段的做法與市場需求之間,孰因孰果,一時也難下定論。但我認為,媒體不能以一句“滿足讀者需求”就繼續合理化狗仔隊的行為,因為,除了產出內容滿足讀者口味,媒體其實可以多走一步,以優質內容此一“良幣”去驅逐劣幣,進而教育讀者,使其脫離被“煽色腥”內容餵養的口腔期,轉為追求有深度、有溫度的資訊;對優質資訊有要求的讀者不能成為主流,狗仔隊恐怕會一直存在。
穆 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