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規委員冀增彈性 當局聽意見再研究
美麗街商業用地草案被退回
【本報消息】城規會昨下午三時在工務局會議室舉行全體會議,討論八幅規劃條件圖草案。其中一幅位於南灣大馬路和美麗街佔地八百一十平方米的土地,涉及建築物包括永利大廈。會上多名委員關注該土地用途僅為商業用地,認為應有彈性予社會發展。工務局長、城規會主席黎永亮稱,當局會就相關土地用途作其他可行性研究後,再交城規會討論。
工務局城市規劃廳長梁耀鴻補充,土地用途首先按總體城規作考慮,有關地段被劃為商業區,商業用地於總規上佔比不多,因而優先作為商業用途,當局聽取城規會意見後,會綜合考慮委員和公眾意見。局方亦認同每幅土地要適當保留彈性,應對將來社會發展。
中水站分隔重景觀
另外,城規會討論港珠澳大橋珠澳口岸人工島的一幅用作興建中水站土地,佔地面積二千三百八十七平方米,樓宇最大許可高度二十點五米。草案要求,沿地界建設不少於二點五米高的圍牆或物理分隔,有委員關注景觀處理。梁耀鴻稱,由於土地鄰近港珠澳橋口岸出入口,因此必須有物理分隔,當局希望是做景觀處理,不是牆體。
綠豆圍門樓受關注
另一幅位於綠豆圍佔地四百八十九平方米的土地,草案要求保留立面和屋頂特色等,並參照文化局意見。有城規委員認為,綠豆圍是有特色建築空間,地塊旁的門樓是重要組成部分,冀明確作出保護。文化局研究及計劃處長蘇建明回應表示,門樓是整個綠豆圍組成部分,文化局十分關注,雖然門樓緊貼規劃條件圖地段,但位於“白區”,局方會在土地建築計劃階段嚴格密切關注對門樓影響。
至於草堆街的規劃條件圖草案,有委員關注不屬文物和不在緩衝區內,但地段與周邊地區有其獨特風貌,冀可對有關區域規劃作出保護標準和指引。蘇建明表示,根據文遺法主要是要對文物和緩衝區城市景觀發表意見,由於地段內的建築物紀念性、稀缺性、藝術價值或規模集聚性,均未達到文物級別。因此,文化局沒發出特別意見,至於城市景觀層面,建議由城規會發表意見給予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