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增阻嚇 提交安意識
行政會完成討論《道路交通法》修訂案,首次引入“扣分制”最受關注。新制度如何更好提升駕駛者和行人的安全意識,減少交通意外和傷亡,需要當局和議會更深入研議。
《道路交通法》生效逾十六年,涵蓋道路、車輛安全等多方面內容,並規範道路使用者各類行為。隨着社會急速發展,近年本澳交通環境複雜多變,不少規定難以回應現今實際情況,社會早有檢討的呼聲。尤其是近年交通事故頻仍,引入更具阻嚇性條例成為修法重點。
法案引入的“扣分制”,據政府介紹,現階段適用於違反執法人員命令及不按照交通標誌行車,駕駛者違規被扣減至指定分值時,將在一定期間內被禁止駕駛。法案並加強懲處醉駕、毒駕、酒駕和超速駕駛等違法行為;規範手機等電信工具、輪椅等使用,禁止平衡車、滑板、滑板車等在公共道路通行。
“扣分制”的適用範圍和落實無疑是駕駛者最為關注。但具體哪些不按交通標誌的行為會遭扣分,當局未有說明,一些危險駕駛行為如衝紅燈、實線切線也不在扣分之列。新法會否另外加重處罰這些常見違規?
近年本澳交通事故居高不下,治安警數據顯示,今年一至十月,交通事故逾一萬一千宗,較去年同期上升近兩成。交通意外死亡事故七宗,較去年同期多兩宗。無論是警方截獲和民間反映,非法賽車問題長期不止,首十個月發現一百八十多宗個案,較去年同期上升三成多。雖然違規情況上升與警方加強執法和打擊有關,但也直接反映部分駕駛者安全意識薄弱,現行法例阻嚇力不足。
澳門路窄車多,道路工程又多,交通環境複雜,電單車不時左穿右插,駕駛時稍有碰撞,易生意外。政府修改《道路交通法》,有必要增加駕駛者的警惕性,令“扣分制”和停牌機制發揮更大作用和阻嚇力,改變部分人的僥倖心理。對於屢犯道路交通規章或嚴重違規者,應透過更多駕駛改進課程,糾正駕駛偏差行為和陋習,進一步提升道路安全,減少意外和傷亡。
夏 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