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國會大廈騷亂案
特朗普被判不具民事訴訟豁免權
【本報訊】據觀察者網二日消息:據路透社報道,十二月一日,美國哥倫比亞特區巡迴上訴法院裁定,因為美國前總統特朗普在“國會大廈騷亂”事件中敦促支持者向國會山進發時,是“以總統候選人的個人身份”行事,因此他所主張的豁免權被否決,必須面臨有關的民事訴訟。
該上訴法院表示,美國總統只有在執行“官方行動”時才可免於民事訴訟。
對此,特朗普曾辯稱,當時他敦促追隨者“奮力戰鬥”,反對二○二○年大選的合法性,是與“公眾關注的問題”有關,而這正屬於他的官方職責範圍。
十二月一日判決公佈後,特朗普的一位發言人稱這項裁決是“有限的、狹隘的和程序性的”,並表示特朗普在騷亂發生當天是“代表美國人民行事”。
一日兩宗官司受挫
特朗普在另一宗聯邦刑事案件中也提出了類似的豁免論點,這項刑事案中,他被指控非法密謀推翻二○二○年大選結果。目前,法官尚未對此案作出裁決。
十二月一日的裁決還稱,此裁決對特朗普可能的刑事豁免權不作考慮,這兩宗起案件均涉及特朗普在“國會大廈騷亂”事件之前和期間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