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案擬明年元旦起生效
“最低工資法”月中立會表決
【本報消息】立法會三常會昨日下午三時開會,完成了“最低工資法”修訂案的討論,預計最快月中呈交立法會全體會議作細則性表決,以便修訂案明年一月一日起生效。屆時最低工資金額調升至按時薪計三十四元、按日薪計二百七十二元、按周薪計一千六百三十二元、按月薪計七千〇七十二元,以及按實際生產結果計算報酬時,以當月的基本報酬除以當月實際工作的時數,平均每小時為三十四元。
追溯或轉嫁消費者
三常會主席黃顯輝、秘書梁孫旭會後介紹,法案建議明年一月一日起生效,但有一名委員曾建議設追溯效力,政府表達不認同的意見,三常會其餘委員即使認同調整最低工資金額,但也不支持設追溯,因為最低工資的主要對象是清潔員及物業管理員,擔心追溯而產生的差額,不排除會轉嫁到消費者身上。此外,有委員建議在社協轄下設專責小組或委員會,專責檢討最低工資事宜,但政府回應指出,有關程序須收集統計資料,非成立專責委員會便可縮短收集統計資料的流程,政府的立場是考慮研究優化檢討的程序,暫時無需在社協轄下成立相關專責委員會。
此外,法案最快月中完成細則性表決,但下月一日便生效,三常會促當局做好宣傳工作,企業、僱員及消費者了解法案內容及生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