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非管制魚翅混合並出示無效文件
機場海關檢受管制乾魚翅
【本報消息】據港媒報道:香港海關繼十一月二十三日在香港國際機場偵破一宗航空旅客攜帶懷疑受管制乾魚翅案件,十一月二十四日再於機場偵破同類案件,檢獲逾四百五十公斤乾魚翅,包括懷疑屬受管制瀕危物種的乾魚翅,估計市值約一百三十萬元。
一名三十五歲男旅客十一月二十四日從巴西經埃塞俄比亞飛抵香港。扺港後,他向海關人員申報該批受管制物品,並出示《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文件的照片。漁農自然護理署人員其後證實,該文件是無效。漁護署人員在該名旅客的十五箱寄艙行李內,發現部分乾魚翅屬《公約》附錄Ⅱ列明的瀕危物種,並受《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所管制。
兩宗案件中,不法分子不但企圖行使偽造或無效文件,並故意將未受管制與受管制的乾魚翅混在一起,企圖魚目混珠,以逃避海關的偵查。
政府已刊憲修訂《條例》,更多鯊魚物種將在二○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起納入《條例》管制。海關與漁護署會繼續嚴厲執法打擊非法走私瀕危物種。
根據《條例》,任何人非法進出口瀕危物種,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千萬元及監禁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