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翻下級法院裁決 受害者獲賠百二萬
韓高院責日賠償“慰安婦”受害者
【本報綜合報道】據香港中通社、中央社廿三日消息:韓國法院廿三日就“慰安婦”受害者和遺屬對日本索賠案作出判決,勒令日本政府向二戰期間韓國“慰安婦”受害者支付賠償金。
韓國首爾高等法院當天裁定,日本政府應向十六名原告每人支付兩億韓圜(約合一百二十萬澳門元)的賠償金,其中包括“慰安婦”受害者及遺屬,推翻了下級法院的裁決。
二○二一年,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駁回“慰安婦”受害者及遺屬要求日本政府賠償的請求。法院方面稱,日本政府適用於“國家主權豁免”。
日一直拒賠償
至於日本政府方面則一直拒絕參加訴訟,也未同意賠償,原告方要求公開日本政府在韓資產目錄,日本政府也未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