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議員促大型活動購票實名制
政府:部門協作監察遏黃牛
【本報消息】議員馬耀鋒早前提出書面質詢,促大型活動購票及入場推行實名制。經科局長戴建業回覆時表示,政府一直關注演唱會及大型演出活動門票炒賣或詐騙犯罪等情況,相關部門透過巡查監察、聯繫協作及宣傳教育等不同方式,持續預防及打擊與炒賣門票有關的不法活動。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表示,有鑒於今年以來涉及網購表演活動門票的詐騙案顯著增加,司警局已與文化局建立溝通機制,互相通報及查詢懷疑犯罪案件。此外,在大型演唱會舉辦前,治安警察局會與各相關部門及主辦方透過會議,商討有關活動售票時應注意或可能發生的問題,並與提供演唱會場地的酒店保安部門保持溝通,一旦發現酒店範圍內兜售門票的情況,立即通知該局派員處理。演唱會舉辦期間,治安警察局亦會派員在會場周邊巡查和監察,倘發現有違法炒賣門票的行為,會依法檢舉相關人士,並移送檢察院處理。
另一方面,文化局表示,為營造良好的觀演秩序,防範文體活動的門票以溢價轉售,保障循正常途徑購票者的權益,文化局和體育局推行不同的售票和進場機制,加強對文體活動售票流程的管理,未來亦會繼續因應活動的實際情況,持續完善和優化有關措施。其中,在藝文演出方面,文化局會就較受歡迎的節目採取門票限購措施,以先登記、後抽籤、再購買形式的實名購票制度公開發售,並配合實名入場方式。如遇特殊情況,會設立退票機制。同時,與相關執法部門建立溝通聯絡機制,以打擊不法售票行為。在體育盛事方面,體育局亦會因應部分大型體育活動的實際情況,推行相應的售票和進場制度。
戴建業指出,根據規定,以高於須遵從之法定制度所容許之價格,出售財貨或提供服務,又或以高於出售或提供服務之實體所製作之標籤、商標紙、牌或價目表內所載之價格出售財貨或提供服務,將觸犯不法價格罪。若發現有關情況,當局將依法進行義務檢舉,以協助打擊有關違法行為。政府會適時檢視相關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