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男女拾手機據己有被捕
【本報消息】兩名內地男女日前涉嫌拾獲他人的手提電話並據為己有,失主報案追究,報稱損失六千澳門元。治安警在接案翌日拘捕涉案兩人,並起回贓物。
被捕內地女子姓梁,三十四歲;內地男子姓張,四十七歲,均持通行證及無業,兩人為朋友。治安警落案控以“拾遺不報”罪,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本月十四日,治安警接獲一名內地女遊客報案,指其在路氹某酒店附近遺失一部手提電話,曾折返現場尋找但不果,懷疑遭人拾獲並據為己有。治安警經調查,發現兩名男女疑拾獲女遊客的手提電話。
本月十五日,警員在路氹城大馬路截獲上述兩人。經查問,梁女供認在案發當日拾獲有關手提電話,再交予張某保管。隨後,警員在涉案兩人租住的酒店客房起回手提電話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