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孩子去愛
有一天,小兒子問:“學校有兩位女同學經常對着我笑,是喜歡我嗎?”筆者回應:“男生女生走在一起就代表拍拖?兩性的交往是友情還是愛情?”讓他思考起來了。隨着青春期的來臨,青少年渴望得到同輩的認同,從而慢慢地對兩性關係產生期待與憧憬,甚至走上戀愛、分手之路。
今年四月筆者為中學生開設了一節性教育課,主題為“分手擂台”,並自編調查問卷,研究對象為二百一十五位中學生,有效問卷二百〇九份,研究內容為:你有没有戀愛、第一次戀愛的年齡及次數、分手的原因和影響。
研究結論如下:
一、有一百一十五人(佔百分之五十五)戀愛了;有九十四人(佔百分之四十五)没有戀愛。
二、第一次戀愛的年齡:十二歲以下有二十七人(佔百分之二十八點七);十二至十三歲有二十八人(佔百分之二十九點八);十四至十五歲有十九人(佔二十點二);十六歲或以上有十八(佔百分之十九點二);其他有二人(佔百分之二點一)。
三、戀愛的次數:一次有二十五人(佔百分之二十六點六);兩次有十九人(佔百分之二十點二);三次有十九人(佔百分之二十點二);四次有八人(佔百分之八點五);五次有六人(佔百分之六點四);六次或以上有十七人(佔百分之十八點一)。
四、分手前六位原因,依次為:性格不合、對方出軌、過了熱戀期、父母反對、吵架、其他原因。
五、有六十一人(佔百分之六十四點九)認為分手没有影響;三十三人(佔百分之三十五點一)認為分手有影響。
筆者既是教師又是家長,根據以上研究資料提出兩點建議,供家長們參考。
一、教會孩子改善人際關係。本研究發現:“有接近五成受訪者曾經戀愛”、“有接近六成受訪者的戀愛年齡分別在五歲、六歲、八歲、九歲、十歲、十一歲和十二歲”。可見,父母要加強與子女的陪伴和溝通,掌握他門的日常生活和學業成績。通過父母和孩子的相處和接觸,培養他們的良好人際關係,讓他們得到尊重,培養出自信心,增強安全感和幸福感,教會他們建立兩性的友誼,而良好的友誼是幫助孩子發展戀愛的前提。
二、教會孩子如何愛。研究中有學生表示:“我不是太認真、没有放感情入去、想分開、無原因”、“讓我迷惘、不開心、學業兼顧不了、彼此没有信任、深感後悔、沮喪、低落、哭、不再相信愛情”……可見,分手後給孩子帶來不同程度的影響。在開展一段關係前,最好經過充分的溝通和認識,認識對方的真性情,如個性、優點、缺點,人生觀和價值觀等,否則最後性格不合,因不了解而分開。愛是一種責任,愛是一種承諾。孩子都是父母的掌上明珠,期望父母透過生活中的婚姻、自己的親身體驗、對愛的價值等的認知,為孩子正面建立完整的、健康的愛情觀。
袁金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