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志案歸檔案疑犯家屬作證
【本報消息】助理檢察長江志涉受賄瀆職案,昨日在中院第十三日審訊。其中一宗被江志歸檔的案件,涉及一名有多次盜竊前科的人士,其父親出庭作證指,兒子患有“亞氏保加症”,從小到大多次盜竊,曾被法院判刑,也曾有一宗案件獲歸檔,形容被江志歸檔“唔出奇”。
二○二○年三月,周姓男子先後破壞兩店鐵閘並入內盜竊,觸犯加重盜竊罪。控訴書指江志等人透過將案件歸檔案,向周的父親索要約兩萬元。周父昨作證,稱本案第二被告蔡秀英是其朋友,她得知其子再盜竊,表示會“幫忙”,但沒有提出如何幫,自己則“聽咗就算”,否認蔡曾提及認識檢察院人士。
控方則展示其曾將案件資料傳給蔡、還催促蔡草擬和解用的相關文書的對話紀錄,周父稱,兒子曾犯事十多次,他每次都會向涉事店舖求情。他稱兒子有社工局殘評證,希望能入院舍。法官馮文莊關注其子心智狀況。
當年被竊的連鎖手搖飲品店朱姓東主出庭作證,稱當時透過員工知道涉案人士的父母求情,念及是心智障礙年輕人犯事,不希望他因為小事而影響一生,故不追究。
對於周父提及案件歸檔後,蔡秀英曾索要一萬至兩萬元茶水費,馮官主張相關金額不能含糊。周父回應表示只記得約數,最終也沒有向蔡支付。
江志還被指協助其好友劉海貴脫罪,換取為親友得到一項預估六百萬元、最終簽約四百萬元的雲石工程生意。江志的蔡姓男性朋友出庭作證,稱福建的遠房親戚着自己幫手在澳尋找雲石工程生意,由於知悉劉海貴從事裝修工程,於是透過江志取得劉的電話號碼,並把有關號碼轉給遠房親戚,及後便沒過問。後來有關生意由蔡的親戚承接。另一位證人則指,最終蔡的親戚收不到劉海貴工程款項。
下午審訊涉及一宗由江志承辦並歸檔、第四被告關凱倫擔任辯護人的“賭底面”案件。該案嫌犯陸姓男子作證表示,當年還被指詐騙他人一百八十多萬元,是透過朋友介紹聯絡蔡秀英,從而聘請關凱倫。連同其涉案的助手,兩宗案件合共三個嫌犯,關開價九萬元,後減價至六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