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備專業經驗技術能力
文化體育產業人才依計劃引進
【本報消息】《特區公報》昨日刊登行政長官批示,核准《文化體育及其他產業優秀人才計劃》及《文化體育及其他產業高級專業人才計劃》,以及相關計劃的計分表。
批示指出,為推進經濟適度多元,推動重點產業發展,逐步提升四大重點產業的比重,澳門特區透過推出《文化體育及其他產業優秀人才計劃》,引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所需要的文化體育及其他產業優秀人才,發揮優秀人才的引領帶動作用,以提升整體人口素質、技術能力及競爭力。
優才計劃涵蓋面廣
《優秀人才計劃》旨在引進能推動文化體育及其他產業發展、具專業經驗及技術能力,並在下列專業範疇表現卓著人士:文體娛樂發展;數碼媒體發展;片區活化;文體商貿經銷;體育競賽培訓;翻譯及傳譯;廚藝管理;會議展覽業務發展;教學及研究;市場活動發展。
符合要件計分達標
參加《優秀人才計劃》的申請人須同時符合下列要件:具備節目管理、項目策劃及管理、影視製作、攝影學、電影學、多媒體傳播、設計學、音樂、數字媒體學、智能交互設計、建築學、景觀建築學、城市規劃學、建築遺產保護、文化遺產管理、文化產業管理、藝術管理、藝術、體育學、運動科學、體育管理、體育產業管理、教育、翻譯及傳譯、葡文、法文、德文、意大利文、俄文、日文或特定語種、語言學、法律、營養科學、廚藝管理、餐飲管理、會展管理、公共關係、國際經濟與貿易、市場學或相類學科的學士或以上程度的學位,且具上款所指的專業範疇不少於四年的工作經驗,又或具備其他學科的學士或以上程度的學位且具上款所指的專業範疇不少於六年的工作經驗;年滿二十一歲;具備良好的中文、葡文或英文任一語文的表達能力;按計劃計分表,在總分三百分中取得二百分得分。
另引高級專業人才
《文化體育及其他產業高級專業人才計劃》,則引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所需要的文化體育及其他產業高級專業人才,為澳門經濟和社會持續發展儲備所需、且屬緊缺的具專業經驗及技術能力的人力資源。旨在引進能支持文化體育及其他產業發展。
參加《高級專業人才計劃》的申請人須具備西班牙文、蒙古文、阿拉伯文、越南文、印尼文、緬甸文、泰文和韓文或相類學科的學士或以上程度的學位,且具專業範疇不少於兩年的工作經驗,又或具備其他學科的學士或以上程度的學位、且具上款所指的專業範疇不少於四年的工作經驗。
按所訂的計分表,在總分三百分中取得一百五十分得分;獲本地僱主聘用或承諾在居留許可決定產生效力之日起計九十日內聘用申請人擔任計劃所列的人力資源緊缺的專業職務。
擔任人手緊缺專職
上項所指獲聘用擔任專業職務的薪酬水平年薪須達三十六萬澳門元,但如持有由具公信力世界大學排名榜中院校排名前五百名的澳門院校所頒授的學士學位且畢業成績平均積點(GPA)達三點六分,又或碩士學位且畢業成績平均積點(GPA)達三點七分者。
上項所指獲聘用擔任專業職務的薪酬水平年薪則須達三十萬澳門元,以上薪酬均以全年稅前總報酬計算,不論其給付名稱、給付形式或計算方式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