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活動法宜從長計議
【本報消息】《民航活動法》仍處立法程序,特區政府再度延長澳門航空專營合約,為期三年或直至該法生效時終止。有學者表示,外地航企恢復澳門航線步伐未如理想,政府需加大誘因吸納國際旅客。《民航活動法》影響未來旅遊業長遠發展,從長計議好過操之過急。但此舉為現有基地航企帶來不確定性,影響投資及發展佈局。
機場客僅復疫前一半
統計局資料顯示,今年一至九月入境旅客1,992萬人次,相當於疫前同期3,020.3萬的66%。當中經澳門國際機場入境的旅客147.3萬,佔整體7.4%,一九年同期經機場入境旅客287.4萬,佔整體旅客約9.5%。首九月經機場入境的旅客僅恢復至一九年同期的51.25%。
學者表示,據澳門國際機場專營股份有限公司於九月底發佈的訊息顯示,內地航線恢復至一九年同期的88%,東南亞航線則恢復至一九年同期的56%,可見國際航線較疫前仍有一段較大差距,因三年疫情期間,各地機場、航空公司削減人手,人資需時逐步填補,全球民航業都面對同一問題。
航企未積極恢澳航線
不過,本澳基地航空公司恢復及開拓航線的步伐較慢,且外地重開澳門航線的情況未如理想,與本澳自身情況有關。一方面是基地航空公司未有積極恢復國際航線,配合吸納國際旅客來澳的施政目標;另一方面是外地航空公司優先把恢復的資源投放於全球熱門旅遊目的地,澳門非優先選擇,故恢復澳門航線的取態不算積極。澳門航線恢復情況未如理想,欠缺市場競爭,機票價格相對較高,影響國際旅客直飛來澳的意願。
鄰近澳門的香港國際機場有較多競爭,航線恢復速度理想,淡季機票價格具競爭力,有助吸引國際旅客到香港國際機場再經港珠澳大橋來澳。在本澳國際航線恢復未如理想下,加強與香港國際機場的接駁配套,以及針對經香港國際機場來澳的國際旅客推出優惠是其中一種選項。
法例未通過制約航網
《民航活動法》牽涉澳門民航業的基地航空公司牌照數量、批給程序、航權使用等一系列專業問題,長遠牽涉澳門旅遊業、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等長遠發展方向,過程中需要做好充分討論,甚至要尋求專業顧問公司評估,從長計議好過操之好急,影響未來民航業發展。
但該法獲通過前,未來本澳有多少基地航空公司牌照、航權使用仍然充滿不確定性。現有基地航空公司儘管可在新法實施後獲得牌照繼續經營,但面對未知的法例配套,未必在法例明確前作大型投資、積極開拓市場,制約本澳拓展航網步伐。政府需做好監督,推動基地航空公司履行相應的社會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