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巡查逾百六場所整體守法
控酒首日一店違規
【本報消息】“控酒法”自昨(五)日起生效,衛生局防控煙酒辦公室執法人員昨日凌晨零時起與治安警察局展開首次聯合執法行動,衛生局人員亦於早上巡查。截至下午四時,共巡查一百六十四間場所,期間發現一宗違規行為,涉及兩名未成年人,新法整體落實情況良好。
涉供酒兩青少
衛生局、控煙酒辦及治安警在新法生效首日,重點巡查零售商店、食肆及未成年人經常出入的場所,期間發現一家餐廳向兩名未成年人提供酒精飲品,已開立卷宗跟進,並通報相關學校。十六小時的巡查中未發現因未有張貼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或提供酒精飲料的標誌、酒精飲料廣告未標明警語的違法個案,總結首日巡查商戶對“控酒法”的了解和遵守情況良好,執法順利。另外,控煙酒辦共接獲五通舉報及查詢熱線電話,其中查詢個案四宗及一個意見提供。
為確保“控酒法”有效實施和執行,衛生局在法律生效前已全方位加強宣傳推廣工作,並聯同各界合共卅三個成員組成澳門控酒聯盟,針對相關業界及公眾舉辦八場講解會、拜訪十一個機構和團體,亦安排於中小學舉辦“控酒法”內容的專題講座,宣講“控酒法”內容及聽取意見。同時衛生局製作一系列不同類型的宣傳廣告和產品,推出控酒圖文包、業界指引及酒精危害資訊,並上載到“控酒資訊網”,方便公眾查閱。
清晰標示警語
因應新法落實,任何人均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或提供酒精飲料,如對購買者或被提供酒精飲料的人士的年齡有懷疑,在銷售或提供前須要求其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如未能確認對方的年齡或對其年齡有懷疑,則推定其為未成年人並應拒絕銷售或提供酒精飲料予對方。
銷售或提供酒精飲料的地方,須以顯眼方式張貼經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禁止向未成年銷售或提供酒精飲料的標誌;同時規定,屬提供自助服務的商業場所須劃定及清晰標示陳列酒精飲料及非酒精飲料的區域,酒精飲料的廣告,應以中文、葡文及英文標明警語。
衛生局呼籲社會各界配合和支持“控酒法”實施,避免因不清楚法律規定而誤觸法網。倘居民目睹不法事實或對“控酒法”有任何疑問,歡迎致電舉報及查詢熱線:2855-6789,任何舉報均會獲保密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