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委籲三管齊下控酒護青少
【本報消息】《控酒法》生效在即,青年事務委員會委員黃滋才期望當局向青少年、家長及教育機構等加強宣講,善用“澳門控酒聯盟”機制,攜手向社會傳遞預防未成年人接觸和飲用酒精飲料的重要性,保障青少身心健康發展。
三百萬人死於酒
黃滋才引述資料指出,每年全球範圍內有逾三百萬人死於因過量飲酒,酒精飲料早於一九八八年被世衛組織列為風險最高的一級致癌物。國內外亦有研究指出,未成年人飲酒對身體健康的影響遠大於成年人,有身心尚未成熟的青少年容易誤判自己對酒精的可接受能力,進而過量飲酒並產生依賴,染上酒癮。政府有必要採取措施,藉着“執法、教育、預防”三管齊下,從源頭限制未成年人接觸酒精飲料。
衛生局資料顯示,本澳未成年人曾飲酒比例逐年上升,其中不少未成年人自行從食肆、餐廳、酒吧、卡拉OK或商店購買酒精飲料,情況不容忽視。認同立法禁止在公眾地方向未成年人銷售或提供酒精飲料,相信能從源頭限制向青少年供應和接觸酒精飲料的機會,期望防控煙酒辦公室積極發揮控酒職能,定期巡查並嚴格執法,同步發揮“澳門控酒聯盟”機制,聯同社會力量構建好防護網,確保青少年成長路上不受酒精危害。
家長應以身作則
鑑於私人地方不受《控酒法》監管,黃滋才認為當局要加強向學生、家長群體政策宣導工作,家長應避免以“訓練”酒量和鼓勵飲酒等理由培養青少年飲酒的習慣,更應以身作則保護青少年免受酒精影響。期望當局持續通過入校講座、線上“圖文包”、小遊戲等方式,以貼近青少年的語言和方式讓他們正確認識酒精的危害,建立健康正向的人生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