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為什麼?
前些日子,幾位朋友閒談,專業工程的甲君說:“真不明白你們這些搞文學的,詞達而已矣,還要講究甚麼修辭潤色,求美求雅,這不過是奢侈品,有固然佳,沒有也不見得有甚麼損失。”教文科的乙君忙不迭地反駁:“文學哪裏是可有可無?試想想,沒有了李白、杜甫的詩,東坡、柳永的詞,魯迅、老舍的小說,生活將是多麼乏味,人生丟失了幾許光彩?”甲回應道:“你真的這樣想?沒有了文學也許真的有部分像你的人覺得生活枯燥,我才不管呢?李白、李黑,東坡、西坡,老舍、嫩舍,我一概不懂,也沒有興趣要懂,與我生活無干。周末上馬場、在電視看球賽、閒來搓八圈麻將,那才重要,那才是生趣所在。像我這樣的人多着呢!你們搞文學的為了支持你們的專業,硬說我們沒有了文學生活便單調無華,真是自大得豈有此理。”
說畢向我瞧了一眼,“你也是唸文學的,向來意見多多,可要說幾句話?”我當時只聳聳肩頭,維持緘默,可是心內卻有一種逃兵的犯罪感。甲君的話,我們搞文科的不應忽視,然而該怎樣回應呢?
我唸的是文科,喜歡文學、哲學、音樂、藝術,也就是甲君所謂可有可無的奢侈品。對我而言,沒有了這些奢侈品,誠如乙君所說,生活失去了不少絢爛,然而,我卻同意甲君,乙君的理由只是對文學已經有興趣的人才會接納,一般人未必對文學有興趣,這些人甚或佔社會的大多數。對他們而言,關掉馬場、不准搓麻將、禁止上賭館、取消所有球賽,那才叫他們了無生趣。文學對他們有甚麼重要?文學真的只是為了小眾?為甚麼文學?
下幾次在這裏,我再和大家談談我對這個問題的看法,嘗試回答甲君對文學的質疑。
陳永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