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劇照”
現在人們愛說“
有圖有真相”,就劇場攝影而言,的確也為表演藝術留下珍貴的記錄,讓人可以在文字描述以外,看到似乎更接近現場表演的樣態。
只是,不要忘記攝影本來也是一種藝術表達。
二○一九年在台南海馬迴畫廊,看了台灣劇場攝影工作者許斌的攝影展“之間”。對澳門的劇場工作者而言,許斌這個名字也許不陌生,一方面他是資深的劇場攝影師,大家回看台灣的劇場記錄時,少不免會看到他的作品;另一方面他自二○一一年開始多次來澳進行演出攝影工作,二○一三年還應澳門藝術節之邀舉辦“舞台攝影工作坊”,往後多年間往來台澳兩地攝入不少澳門劇場定格。“之間”攝影展中,我們不難看出許斌有別於一般“劇照拍攝”的攝影取態、風格,這些照片不只拍攝了舞台聚光燈下的表演者,而是一個全景式的“劇場”,表演者常常並非置於照片的焦點,而是整體構圖的一部分,更多的是攝影師對整個表演或排練空間的凝視,當中包括這個表演或排練場所的氛圍,還有許斌特別強調的幕後工作者。這不只是對於“幕後英雄”的致意,而是攝影者對於“劇場”的定義,它包含的不只演出當下的瞬間,還有演出的製作過程,以及演出者以外的所有構成部分,例如排練場、舞台設施、幕後工作者等。所以攝影展中展出的我們都不能單純用“劇照”去稱呼它,而是以“劇場攝影”這一整體概念觀之。
正如策展人之一羅倩在文章中所指:“幕後更接近劇場人的排練日常,而劇照則通常是正式演出中對於演出的舞台、空間與人的記錄。根據許斌長年的實務參與經驗,由於台灣正式演出周期太短,有時候需要總排照片作宣傳照使用,這些照片也會被當成劇照,但是對許斌來說,劇照應該是正式演出後拍的,才能稱作劇照。”
(一瞥矇矓 · 五)
踱 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