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署:近年領養犬貓增 棄養減
【本報消息】市政管理委員會代主席柯嵐回覆議員林宇滔書面質詢時表示,《動物保護法》生效以來,犬貓被領養數字持續上升,近年動物所有人因無法飼養而將動物送交市政署的數字則明顯下降,顯示相關法律具一定阻嚇力。
林宇滔書面質詢表示,流浪動物和棄養動物的數量上升,居民領養數字未見持續增加、動保團體接收能力早已“爆煲”,加上市政狗房的空間有限,質詢政府有何針對性的措施處理棄養問題。他又質詢政府會否制訂指引要求寵物在出售時必須植入晶片及申請准照,以及要求當獸醫診所接收到沒有晶片的動物必須為其植入晶片,以確認寵物身份,從而減少棄養。
柯嵐回覆稱,《動物保護法》已對領取犬隻准照、植入晶片及禁止售賣等明確作出規定,該法就無法飼養動物與遺棄動物的規定屬兩種不同情況。明年四月生效的《動物診療及商業業務法》將進一步規管動物診療、繁殖、售賣及寄養行業。此外,市政署透過優化路環市政狗房,擴增動物收容空間,並持續與動保團體合作,以保障動物福祉。
林宇滔又質詢指,政府早在去年與動保團體商討合作,在選定合適地點重新試行二○一五年突然終止的貓隻TNR(誘捕、絕育、放回原地)計劃,但至今仍未有落實時間表,原因是什麼?若短期內未能與動保團體達成具體合作計劃,當局會否先自行試行流浪貓TNR計劃,以紓緩流浪貓的增長,減少市政狗房及動保團體的壓力?
柯嵐回覆時只稱,市政署一直提倡“捕捉、絕育、領養”(TNA)模式,為健康及性情穩定的流浪動物配對合適領養者。對於其他有利於控制流浪動物數量的方案,市政署一直持開放態度,但方案必須具可操作性,並需凝聚社會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