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加重居民疫後生活開支
議員促綜合考慮調泊車費
【本報消息】政府公佈將於十一月及十二月起,調升七個公共停車場收費,並在原有收費基礎上,私家車於日間及夜間兩時段分別調升兩元及一元,電單車亦會加價。
議員李靜儀、梁孫旭表示,當局指調升停車費的原意是提高停車場繁忙時段的流轉率,善用公共泊車資源。他們認為政府也應該綜合考慮時機問題,尤其考慮整體社會復甦情況、居民薪酬變化及社會影響等因素,多聽取社會的意見,否則會在居民收入未恢復下,加重生活開支。
經濟復甦尚短
是次調整涉及七個位於澳門半島的公共停車場,李靜儀和梁孫旭認為不少是位於民生區的停車場,如栢威、華士古、栢蕙等,牽涉很多居民及僱員;而且有關區域本來車位緊張,周邊亦沒有較近或更好的其他“替代方案”選擇,即使居民想分流亦不容易。
李靜儀表示,本澳經濟復甦時間尚短,部分居民反映疫情期間遭公司減薪或收入減少,疫後仍未恢復原有水平。現時本澳物價亦隨着復甦而逐步上升,且已連續多次加息,居民生活負擔重,意味居民的薪資購買力被削弱,此時決定調升泊車費並非合適時間,或會帶動私人停車位租金上升。
晚間不應調價
梁孫旭指出,基於本澳交通基礎建設先天不足,公交服務亦未能完全滿足出行需求,不少人選擇自駕通勤,泊車成為一種剛性需求,隨着近年政府刪減大量街邊車位,尤其包括在民生區減車位擴行人路,不少居民需要將車輛停放在公共停車場內。是次調整涉及傳統民生區及商業區,一旦調升泊車費,無疑加重居民的生活成本。再者,位於商業區的停車場僅會在上班時段“一位難求”,如栢湖,其於晚間時段便會釋放很多車位,在非繁忙時段不存在流轉問題,故晚間時段不應調價。
他們認為,長遠應整體考慮全澳的停車場收費,部分使用率低的停車場作出停車折扣,吸引更多人使用停車場,確保資源更合理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