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揭示非法兌換串聯水客偷運外幣
逾居男落格七百萬就逮
【本報消息】一名本地男子三個月前開始涉嫌利用“水客”“螞蟻搬家”,從內地偷運外幣來澳,僱用兩名內地人在本澳收貨,藉以從事非法兌換業務,賺取差價圖利。前日其中一名代收款的內地人疑食“夾棍”,將收集折合約七百萬澳門元的外幣私吞後失蹤。事主同日報案,司警當日下午在中區一間足浴店拘捕嫌犯,起回少數懷疑贓款。司警繼續追查其他贓款 下落及涉案者。
僱兩男子負責收款
被捕內地男子姓黃,四十餘歲,報稱無業,已逾期逗留本澳近一個月,沒有任何在本澳合法工作的文件。司警落案控以信任之濫用(相當巨額)罪,昨日下午移送檢察院偵辦。
案情透露,在本澳從事非法兌換的男事主,前日清晨六時再利用“水客”將合共六十萬美元及二十五萬歐元外幣,從珠海經關閘口岸“螞蟻搬家”偷運來澳。“水客”抵澳後,將外幣帶到關閘附近一間由事主租用、但無實際業務的店舖,交予店內兩名由事主僱用的內地男子,其一爲黃某。
司警五句餘鐘破案
同日上午八時,事主接獲另一名負責接收款項的內地人來電,詢問是否讓黃某取走所有美元和歐元。事主因沒有指示黃某拿取外幣,立即聯絡對方但不果,當日上午十時〇五分向司警報案求助。
司警經調查後,同日下午三時四十五分在中區一間足浴店內拘捕黃某,在身上檢獲一萬美元及一萬八千六百元人民幣懷疑贓款。黃某否認犯案,亦拒絕合作。司警根據調查資料,有強烈跡象顯示黃某實施犯罪,將之拘捕並起訴。
事主違法另案處理
司警繼續追查“水客”在內地收取的報酬、其他贓款下落及有否其他人涉案。案中本地男事主以每月一萬港元包住宿僱用包括黃某在內的兩名內地人,涉嫌不合規格僱用、收容非法入境者,司警另立案處理,當中亦包括涉案店舖的業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