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揭多名住客涉換錢黨不法借貸僱黑工
一大廈三非法旅館遭查封
【本報消息】治安警上月在新口岸一大廈先後查獲三個疑“非法旅館”,旅遊局已全部查封。行動中,更揭發有人涉嫌僱用“黑工”、從事“黑工”等違法行為被起訴,另查獲多名疑從事“換錢黨”、不法借貸等違法行為的內地人,一干人等事後已移送出入境管制廳處理。
治安警上月先後接獲居民舉報,指倫斯泰特大馬路某大廈有三個單位疑是“非法旅館”,立即派員跟進調查。上月十九日,警員在該大廈一單位發現八名內地男子。經查問,一名姓萬的內地男子供認受聘一名姓蔡的內地男子,負責為單位的租客分配床位及收取租金,每日租金為一百至一百五十港元,自上月九日至今,已收取租客合共約九千港元租金。
此案被截獲姓萬的內地男子二十餘歲,其涉嫌違反第二一/二〇〇九號法律“聘用外地僱員法”被起訴。 調查過程中,警員發現屋內有四名內地男子疑從事“換錢黨”,事後將各人移送出入境管制廳處理。
上月二十二日,警員到大廈另一單位調查,在屋內發現六名內地男女。經調查,他們報稱以手機應用程式與出租人聯繫,分別自上月十三至二十一日用網上支付方式,以每日一百五十至四百元人民幣租住單位的床位或房間。三名內地男子供認來澳從事“換錢黨”、一名內地男子供認來澳從事不法借貸,以及一名內地女子供認來澳從事不法售賣酒店房間,一干人等事後移送出入境管制廳處理。
上月二十三日,警員在同一大廈再查獲一個疑“非法旅館”,在屋內發現十一名內地男女,一名姓米的內地女子為經營者。經調查,米女供稱自今年七月下旬,以每月兩萬一千港元向一不知名地產中介租用單位,並以每日一百五十至四百港元出租床位或房間,其涉嫌違反第一七/二〇〇四號法律“禁止非法工作規章”被起訴。
上述三個住單位經旅遊局人員調查後,證實全是“非法旅館”,已一併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