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晰公寓資訊讓長者抉擇
本澳已步入老齡化社會,根據最新的本澳人口預測,預計二○四一年將接近超老齡社會的臨界點,屆時長者約佔總人口的四分之一。可以預期,樂齡服務與銀髮產業必將是未來趨勢。但隨着老齡化不斷加深,長者群體愈發龐大,對安老服務、醫療、照護的需求大幅增加,政府在長者、醫療及社福投放資源上必然有增無減。有見及此,當局近年持續投入大量資源在長者服務、完善養老保障機制,甚至在房策五階梯之一安排長者公寓。
《政府長者公寓的使用及管理規章》行政法規日前已公佈,將自十一月六日起生效。當局早前表示,長者公寓擬於下月六日起接受申請,相信明年第四季起安排入住首個位於黑沙環P地段的項目,共一千八百一十五個單位。一個月後接受申請,但有關長者公寓准入的評分、居住要求、租金收費等細節仍未明朗。曾經受惠經屋的長者有否資格?居於唐樓的長者是否需出租原唐樓才加分?所謂“具備居家生活自理能力”又如何評估?有待當局指引和更清晰解說。
從已釋放的訊息來看,按照管理規章,社工局負責對申請評分,評分準則包括申請人的現居所狀況、目前的共居情況、取得澳門特區居民身份的年期及居於澳門的時間。但具體計分方式、評分側重,尚未有答案,連金額也未見大概,很多長者甚至社團都在觀望。
有長者中心負責人指出,大多數長者希望租金越低越好,並希望政府盡快公佈公寓租金及申請細節,以便長者評估能否入住。長者公寓不是公屋,又非長者院舍,結合了政府服務和銜接未來商業化、市場化,到底租金訂多少才合理又貼地,相信長者的承受能力會是重要的參考價值。若參照現時市面唐樓出租單位,租金可能四至五千元,長者公寓租金會否在這區間銜接,決定長者入住的意願。
隨着長者公寓申請日期臨近,當局理應盡快公開更多資訊,方便有需要的居民有充足時間考慮、與親屬商量,及早作好申請準備。
夏 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