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延續四項個稅優惠
【中新社北京二十八日電】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二十八日公佈延續四項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涉及個稅匯算清繳、全年一次性獎金、遠洋船員個稅、外籍個人津補貼等,政策執行至二○二七年底。其中,主要包括:
二○二四年一月一日至二○二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居民個人取得的綜合所得,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十二萬元(人民幣,下同)且需要匯算清繳補稅的,或者年度匯算清繳補稅金額不超過四百元的,居民個人可免於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相關規定的,不併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十二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相應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
一個納稅年度內在船航行時間累計滿一百八十三天的遠洋船員,其取得的工資薪金收入減按百分之五十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遠洋船員可選擇在當年預扣預繳稅款或者次年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時享受優惠政策。
外籍個人符合居民個人條件的,可以選擇享受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也可以選擇按照有關規定,享受住房補貼、語言訓練費、子女教育費等津補貼免稅優惠政策,但不得同時享受。外籍個人一經選擇,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得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