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搞旺夜經濟應不止於食
香港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提出搞活搞旺夜市經濟,持續引發社會各界討論,但大多數建議關乎飲食。實際上,文化才是夜市的靈魂,搞旺夜經濟遠遠不止於食,香港華洋文化交融,文創、表演活動形式多樣,更是發展夜經濟的一大優勢。
觀察近日來自飲食業、酒吧業、零售業的建議,討論焦點似乎偏了,更有聲音擔憂夜市經濟淪為擺攤經濟,會搶食肆生意。究竟香港需要怎樣的夜經濟,有評論文章提出“文化才是夜市的靈魂”。
香港立法會批發及零售界議員邵家輝接受中通社記者採訪,非常同意此觀點。他表示,夜經濟不局限於“食”,應該是多元,活動、表演、文創、體驗、展覽,形式多種多樣。
夜經濟首先要發揮香港已有的優勢,例如酒吧業已經很成熟,遊客一來都會去蘭桂坊。另一方面要挖掘新的形式,例如商場午夜特價場、夜晚寵物展、文創夜市集。“最重要的是要激活夜晚的活力,從而創造多一些商機。”
至於具體的地點選擇,邵家輝認為考慮到噪音干擾,有兩個建議:長期固定的夜市場需要政府規劃,短期的“朝行晚拆”夜市,可以在公園、海濱等公共區域,利用夜間這些場地較少人使用時,開設文創市集,“有燈就會有人”。
香港立法會議員馬逢國對中通社記者分析,若要靠藝術活動帶動夜經濟,效果相當有限。若可以從文創入手,能量會更大一些。他舉例,上環曾有“大笪地”,以江湖賣藝者的表演為主,跳蚤市場、大排檔等自由組合,成為基層百姓的娛樂休閒場所。
今年以來香港中環海濱演唱會吸引不少內地客過關,是否能由此入手,設置演唱會市集激活夜經濟呢?馬逢國認為,夜經濟一定要緊密結合周邊的活動,“演唱會排排坐,結束便散場回家,未能持續”。最好是像如今的廟街,有街頭表演,有看相,有擺攤,吃喝玩樂齊聚,即使不開演唱會,也有人流,才能持續下去。
實際上,港府曾經引進在海外流行的“美食車”,在指定的遊客區賣小吃,似乎也想營造夜市的雛形。但業務發展並不理想,二〇二二年該計劃已終止。
馬逢國認為,美食車是一個反面例子,最大的問題在於規管太多。指定的區域過於偏僻,又需投入資金改造車輛,且限制經營時間。夜經濟要管好噪音、衛生、治安,只要合法,形式上應該放手,盡量少管,給予自由、開放的營運。
對於具體的場地,馬逢國建議效仿維園年宵市場,批出市中心的運動場給業界營運市集;晚上九點開市,凌晨一點收攤,一小時內清潔衛生,完全不影響次日的正常使用。搞活搞旺夜經濟不能一蹴而就,需要統籌規劃、多方合力。據媒體報道,多個政策局正研究相關議題,並會由副財政司長黃偉綸負責統籌協調,希望能夠集思廣益,提出搞活夜巿經濟的良方。
(香港十九日電)
香港中通社記者 陳卓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