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影圈謝票文化
193郭嘉駿日前於官方Telegram群組突然宣佈“不謝票宣言”,原因是上周六缺席了幾場謝票場後收到騷擾訊息,更稱謝票不是義務。於工作層面上,193的決定確實有點小學雞,但也不能說完全錯,因為只屬個人選擇。而且與其追究他失場的原因,不如想想誰能有他的聯絡方法,能對他發出騷擾訊息可能更好。
一般情況而言,藝人確有責任為演出的電影宣傳,這已經算是行規,即使合約中沒有列明,但只要時間許可,藝人都願意配合,畢竟誰都想自己有份演出的電影可以得到好票房。所謂的協助宣傳,泛指出席首映禮之類,至於接受傳媒的專訪及謝票當不屬此列。因為專訪及謝票都不是恆常做法。平心而論,要不是近年興起謝票,這種做法真的可有可無。因為觀眾買票入戲院捧場的原因各自不同,有可能支持演員、支持導演又或只是自己喜歡這類型的作品,重點依然是電影本身。總不可能將演員現身謝票視為賣點,要真如此還拍甚麼戲,直接安排演員坐在戲院內讓觀眾“欣賞”九十分鐘就好。而且也不是所有電影都會有謝票,只是連黃子華及周潤發早前都為作品謝票,才令許多人覺得謝票可以推高票房。
香港謝票文化的出現,可能已無法追溯。然而高先創辦人曾麗芬月前受訪時,卻表示香港的謝票文化是杜汶澤發起的。因為杜汶澤在二○一○年拍攝《人間喜劇》後,於監製錢小蕙提議下現身戲院優先場,成為香港第一場在戲院的謝票活動。及至二○一二年的《低俗喜劇》更是帶同騾仔上場,達至最佳的宣傳效果。
關於曾麗芬的言論未敢苟同,同為二○○九年的電影《Laughing Gor之變節》已有演員謝票,只是勢頭上難跟《低俗喜劇》相比。而且值得注意的是杜汶澤、鄭中基與騾仔是選用了突撃方式為《低俗喜劇》謝票,事前觀眾不知情,換言之並不是用藝人的本尊出現吸引觀眾入場,這才是謝票該有的態度。
娛 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