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男認網上鼓吹隨機殺人
【香港中通社十六日電】香港一名三十四歲男子涉嫌在社交媒體發文鼓吹無差別殺人,十六日承認兩項煽惑他人傷人罪。裁判官考慮到被告有精神問題,押後判刑,待索取精神科報告,期間須還押。
案情指,被告於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日起,在社交媒體發文鼓吹無差別殺人,包括發布其他地區隨機殺人案兇徒照片,並感謝早前香港發生一宗命案的疑犯,指社會需要更多疑犯一樣的人。還稱其夢想是用隨機的血腥暴力向社會施壓,將社會改造成為受歧視欺壓的人能有尊嚴居住。
被告在警誡下稱情緒不好,“覺得有人害我”,並自稱有妄想症,網上發文可保護自己。
辯方求情指,被告有精神問題,還押期間已按時服藥,情況穩定。據早前索取的精神科報告顯示,被告適合判處醫院令。
裁判官認為,報告期限已過,押後案件至八月三十日,待索取新的精神報告後再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