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特搜
野生蘑菇有毒素
食後唔妥快催吐
電動單車過大橋
罔顧安全罪難饒
△路邊的野花不要採,野生蘑菇亦然,內地不時見有人因進食野生蘑菇中毒死亡的報道。據悉,近日雲南亦有一名男子報警稱,其駕車期間看到一名“男童”突然掉下來被車撞倒。當地警員到場了解並翻查行車記錄儀,卻沒有發現“男童”。
經查問,男子表示前一天中午曾炒見手青(紅網牛肝菌)食用,後來又把剩下的加熱食用,隨後看到很多小小人,懷疑其出現幻覺。當地警方提醒,進食野生蘑菇,若出現嘔吐、頭暈、幻聽、幻覺等,應立即催吐及就診治療。
其實,本澳不少公園等都會發現野生蘑菇蹤跡,尤其在連日天雨過後,奉勸大眾切勿採摘或食用,避免發生中毒事件。目前對毒蘑菇中毒尚無特效解毒藥,因此中毒後應立刻到正規醫院求治。
△近年本澳常見電動滑板車、電動單車等代步工具在街道及行人道上飛馳,不時成為社會話題,引起網民熱議。日前,網上再流傳一名男子使用電動代步工具馳騁於友誼大橋路肩上的影片,片中代步車未設車尾燈、反光板等反光裝置,駕駛者亦未有佩戴頭盔等保護裝備,顯得格外牙煙。
雖然隨着電動單車等代步工具普及,不少城市認可代步車能有效滿足短距離出行需求,鄰埠政府亦正研究立法規管相關代步工具。但根據本澳現行《道路交通法》,在本澳馬路上使用電動代步工具即屬違法,建議執法當局做好普法宣傳工作,加強巡查檢控,以保障行車環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