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灣湖C12及C14地段建造工程開標
中級法院新大樓料年底動工
【本報消息】新中級法院大樓建造工程昨公開開標,公共建設局共收到十五份標書,經開標程序後,所有標書獲接納。工程造價由五億八千二百多萬元至六億四千八百多萬元,工期由八百○六個工作天至八百一十五個工作天,項目預計今年底動工。
樓高五層地庫三層
南灣湖C12及C14地段中級法院大樓建造工程昨日上午九時半於公共建設局辦公室公開開標,公共建設局高級技術員朱磊明介紹,項目位於南灣湖C12及C14地段,地段總面積約為五千九百二十八平方米,將整合現時終審法院及中級法院大樓及其旁邊土地,再興建一座樓高五層及地庫三層的新中級法院大樓,建成後將與現時的既有大樓相連。工程最長施工期九百個工作天。
動工期視搬遷進度
公建局稱,由於有關地段的臨時建築物尚未拆除,具體動工日期需視乎法院人員搬遷進度。至於新建成項目的高度,局方稱與現有建築物相若。
根據特區公報財政局跨年度負擔明細清單顯示,“南灣湖C12及C14地段中級法院大樓建造工程——編制計劃”早於二○二一年判給,獲判給實體為馬若龍,總金額為一千五百萬元,由二○二一年起分四個年度支付,承擔預算部門為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翻查資料顯示,南灣湖C1至C4及C12及C14地段的規劃條件圖草案於二○二○年底公示期間曾收到不少反對意見,社會擔憂該規劃高度會破壞現有主教山與舊大橋的景觀視廊。當中南灣湖C12至C14地段規劃圖草案建議,把相關地段劃分為地塊A及地塊B,現有終審法院及中級法院大樓的地塊A樓宇限高不得超過海拔三十四點一米,而較近舊大橋地塊B限高為三十米,即C12地段。
工務局於二○二一年發出規劃條件圖維持草案的限高建議,建議興建停車場,天台須作綠化處理。倘若不能符合下列任何一項條件,在遞交工程計劃草案時,須一併呈交“空氣流通”的評估報告供相關部門審核:每座塔樓之間的距離不少於塔樓高度的六分之一;塔樓立面最大連續寬度七十米。
通過景觀視廊評估
相關政府部門就事件先後解畫,稱有關高度已通過景觀視廊的評估,又指地段主要建築部分的建議高度,已較原規劃高度減少三分二(由超過海拔九十米減少至約海拔三十米),地積比率也大幅下降,體現對歷史城區保護的重視。主要建築物由地面起計實際最高點約二十六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