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女遺棄兒童押後九月訊
【香港中通社三十一日電】一名十二歲“雙非”男童日前被遺棄在香港醫院,三十七歲母親被控一項虐兒罪,三十一日早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九月十一日再訊,批准被告以五千港元現金保釋。
被告須交出旅遊證件,每周兩次到警署報到,期間不得離港;裁判官同時批准控方就被告及男童個人資料的匿名令申請。
涉事女子來自內地,持雙程證來港,報稱是瑜伽老師。其涉嫌於本月廿一日在廣華醫院急症室內遺棄十二歲兒子,隨即返回內地。她前日乘坐高鐵抵港,警方以涉嫌“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將她拘捕。
早前有消息稱,涉事女子此前聽聞將其子女留港可得到較優良教育,對此信以為真,遂將就讀小學六年級的兒子遺棄於廣華醫院內,自己返回內地。
“雙非”一詞,源於一股內地和其他地區赴港生子的熱潮,夫妻雙方都不是香港永久性居民,但以旅遊方式入境在港產子,根據香港法律可擁有香港籍。“雙非”兒童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且享有香港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