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新領事條例保台胞權益
【香港中通社十九日電】台北消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事保護與協助條例》日前公佈,將於九月一日起施行。《條例》規定在國外的中國公民、法人、非法人組織在正當權益被侵犯、基本生活保障出現困難、因重大突發事件人身財產安全受到威脅等情形下,駐外外交機構應當提供領事保護與協助。
依法保護台胞
據介紹,《條例》的出台將有助於領事保護工作的法治化、制度化、規範化建設,台媒對此予以高度關注。根據此條例,如果台灣民眾在海外遇到困難,同樣可以向中國駐外使領館求助,獲得相關領事保護與協助。
“這對台灣民眾是很重要的法律保障。”台灣時事評論員賴岳謙在台媒政論節目上表示,在國際之間處理糾紛、進行領事保護的時候,大陸可依法在國際上保護台灣民眾,未來就沒有法律爭議。
台胞同等待遇
前民意代表郭正亮直言,這就是給予台灣民眾同等待遇。而且大陸駐外機構協助台灣民眾過去早有許多事例,現在只是在法律上將其規範化。未來台灣民眾在海外如果碰到問題,皆可向大陸求助。
事實上,大陸國台辦發佈的《“廿六條措施”逐條解讀》便指出,積極開展領事保護與協助工作,在職責範圍內為在海外遭遇自然災害、意外事故等突發安全事件的台胞積極提供幫助,同時受理海外台胞申請辦理各類旅行證件等事務。台灣同胞如遭遇緊急情況,均可在中國駐外使領館尋求領事保護與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