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合作南沙共識建解決平台
仲裁協倡澳仲裁員參與國際服務
【本報消息】由廣東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辦公室舉辦的“廣東省涉外法治建設工作會議”昨舉行,同場進行“涉外法治合作項目簽署儀式”。
會議中的“涉外法治合作項目簽署儀式”由廣州仲裁委員會連同澳門仲裁協會、香港仲裁師協會、瑞士日內瓦國際調解中心、巴西仲裁調解中心簽署《仲裁合作南沙共識》,就構建公平、公正及高效的國際爭議解決機制進一步達成共識,期望繼續推進深化合作並為涉外國際投資者提供可靠及便捷的爭議解決平台。
會議昨日上午十時在廣州越秀區白雲國際會議中心舉行,會議由省委依法治省辦副主任、省司法廳長陳旭東主持,來自粵港澳三地的法律界人士及國際機構代表參與會議,共同聚焦廣東省涉外法律工作建設。仲裁作為國際公認的糾紛解決機制,可以為國際投資者提供有效的爭議解決方式以達至促進商業活動效果。尤其“一帶一路”涉及的國家和地區眾多,這意味着涉及法域及各種商業糾紛更需要便捷及有效的爭議解決方式。
有見及此,來自中國、巴西、俄羅斯、印度及南非仲裁機構代表於較早前已共同簽署及發佈《金磚國家仲裁合作南沙共識》,就仲裁現代化、國際化、數字化、智能化的大趨勢加強合作交流,是次會議上簽署的共識再次體現廣東省政府及業界對仲裁區域合作以促進國際仲裁高質量創新發展的重視。
推解決非訴訟爭議
澳門仲裁協會會長郭頴玫指出,該會在過去幾年均透過不同形式積極推動本地及大灣區仲裁發展,協會亦是大灣區仲裁聯盟的創建成員及珠澳跨境仲裁合作平台的合作方。透過區域聯盟合作可以借鑑業界的良好經驗及有效凝聚共識,共同以創新及務實態度推動非訴訟爭議解決機制。期望透過是次簽署《仲裁合作南沙共識》可將澳門的專業仲裁服務帶給金磚國家爭議當事人,並使更多澳門仲裁員參與國際及涉外仲裁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