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創作的真實與想像
上星期有個工作,要為一首宣傳深圳羅湖旅遊的歌曲填詞。問題是我從沒去過羅湖,羅湖有什麼好玩好吃,我一概不知,監製韋兄說不要緊,不懂就學,然後把兩大頁羅湖旅遊名勝景點的目錄發給我。我詳細閱讀,再做了一整天資料蒐集,幸不辱命,兩天就完成歌詞,還要一稿就通過,以填詞而言算非常順利。
作為創作人,是不是真的要體驗過、經歷過才能寫出作品?答案可以為“不是”,也可以為“是”,我寫過超過五百首流行曲,超過一半關於暗戀
、失戀、苦戀,但非常遺憾(也是慶幸),我的戀愛經驗五隻手指已數完了,那這幾百首歌是怎樣寫出來的?就是三分一靠幻想、三分一憑技巧、最後三分一才借用往昔經驗和感受。倪匡寫過大量科幻小說,卻不曾見過外星人;金庸不懂武功,柯南道爾在現實中也沒偵破過任何謀殺案,以此推論,答案為“不是”,我們不需親身經歷過,也能寫出好作品。
但答案也可以為“是”,有時幻想出來的情緒始終不夠真實,金庸寫《倚天屠龍記》,其中一段是謝遜誤信張無忌已死,其反應是“仰天長嘯、淚流滿面”,但他在後記中坦然寫道:“然而,張三豐見到張翠山自刎時的悲痛,謝遜聽到張無忌死訊時的傷心,書中寫得太也膚淺了,真實人生中不是這樣的。因為那時候我還不明白。”連大宗師金庸也承認,當年因未真正經歷過生離死別,小說就無法描畫出角色該有的情緒反應。
寫歌也好,寫小說也好,情節可以是虛構的,但角色的性格、言行、情緒等卻必須真實,符合人性。我雖未去過羅湖,但能將過去旅遊感受過的興奮和喜悅寫進歌中,武俠小說中的人物可以隔山打牛、飛簷走壁,但其喜怒哀樂還必須從作者的人生閱歷中提取其精髓,再融入角色情感之中,如此讀者或聽眾才能代入、才產生共鳴。
李峻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