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駕車撞鐵馬逃責法辦
【本報消息】治安警偵破一宗交通事故後逃避責任案件,拘捕一名本澳女子,她承認日前駕車駛經嘉樂庇總督馬路上落客貨區時,撞倒一輛泊路邊電單車後不顧而去,涉嫌觸犯《道路交通法》第八十九條“逃避責任”罪,移送法辦。
涉案女駕駛者四十七歲,本澳居民。治安警較早前接獲居民報案,指其將一輛電單車停泊在嘉樂庇總督馬路上落客貨區內,取車時發現電單車出現損毀,懷疑在停泊期間被車輛撞及引致,報警求助。
警員接報後經翻查“天眼”監控系統,成功鎖定及傳召上述涉事女子到警局調查,她承認當日駕駛輕型汽車至上址並停泊在涉事電單車旁,於重新起動時不慎碰倒該電單車,及後將其扶起後便駛離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