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金五十一萬助廿八困戶
【本報消息】澳門日報讀者公益基金會撥款五十一萬一千三百元,助廿八困難戶暫度難關。
一、申請人林鳳雙,女,六十歲,居河邊新街麗香大廈。因病定期複診,早年與丈年離婚,與女兒及孫兒同住,每月交屋租,收入有限,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二、申請人薛欽珠,女,五十二歲,居筷子基社屋。患病廿多年無法工作,靠殘疾金過活,因家人有事返回內地暫住。每月需自負大筆生活雜費,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元援助。
三、申請人林水木,男,六十一歲,居青洲逸麗花園。手術後定期複診,行動不便,妻子同樣患病,育有一子一女,各有家庭需要照顧。二人靠社保過活,生活拮据。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三萬元援助。
四、申請人譚國全,男,五十三歲,居八達新邨。自一七年失業至今,受疫情影響更嚴重,收入全無,要每月複診,跟進病情,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
五、申請人梁玉環,女,三十六歲,居草地圍。患病後一直沒有上班,定期複診,女兒患學習障礙,每月花費一筆購買營養補給品,每月獲政府援助過活。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
六、申請人陳鳳嫻,女,六十五歲,居台山社屋。一直租屋住,患多種疾病,行動不便,獲社工局支援。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七、申請人李佩環,女,五十九歲,居信達廣場。全無工作,丈夫又患病,術後也無法工作,要人照顧,二人每月靠社保過活。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元援助。
八、申請人胡華強,男,七十六歲,居宏基大廈。與太太一樣退休多年,胡太體弱多病,患惡疾,缺乏自理能力。大女兒要照顧母親無法上班,沒有收入,兒子亦收入不穩。夫妻每月靠社保過活。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三萬元援助。
九、申請人劉偉漢,男,七十三歲,居望善樓。視力神經萎縮,越漸欠佳,現獨自一人生活,靠政府援助過活。積蓄有限,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十、申請人羅賽嬌,女,五十一歲,居青翠樓。丈夫於二○二二年九月去世,花去大筆殮葬費,育有兩名兒子就讀中學及小學,一家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
十一、申請人司徒耀灼,男,六十五歲,居渡船巷雅新大廈。太太年前患病,需做手術,之後回澳跟進治療,身體虛弱。夫婦二人的積蓄有限,每月交屋租,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十二、申請人陳運華,女,五十一歲,居南華新邨。年前患病,到內地完成手術後一直需定期複診,無法工作,丈夫收入有限,且二人要照顧僅就讀小學的兒子,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五千元援助。
十三、申請人李詠珊,女,四十七歲,居鐵匠里。年前與丈夫離婚,獨力撫養就讀初中的兒子。惟禍不單行,自己不幸患病,需定期到醫院診治,生活拮据。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三萬元援助。
十四、申請人黃漢輝,男,六十三歲,居台山社屋。退休多年,全無收入,早年與太太離婚,要照顧年邁且入住安老院的母親,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十五、申請人高波,男,五十五歲,居望廈社屋。患多種疾病無法工作,一家三口開支僅靠太太一人負擔。不幸是太太年前患病,對一家造成極大打擊。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
十六、申請人李麗萍,女,六十四歲,居關閘廣場新寶花園。年前跌倒受傷,術後雙腳無力,未能復工,丈夫退休多年,二人每月靠社保過活。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五千元援助。
十七、申請人葉維好,女,五十一歲,居祐漢勝意樓。年前患病並做手術後,身體虛弱,未能工作,需每月交屋租,丈夫及兒子均在廣州生活及就業。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
十八、申請人謝東愛,女,六十六歲,居利達新邨。丈夫雙目失明,母親患痴呆症且不良於行,長期需到醫院複診,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元援助。
十九、申請人黃玉怡,女,三十三歲,居綠楊花園。因患病,離職接受治療,故無法工作,丈夫收入不穩,育有一名幼女,每月要供樓,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五千元援助。
二十、申請人何秀娟,女,六十四歲,居道咩啤利士里。每月需付房貸,患糖尿病,每月花去一筆金錢用於治療。丈夫長期癱瘓,沒有工作能力,家庭支出大。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二十一、申請人陳麗杰,女,五十四歲,居珠海市迎賓廣場。丈夫離世多年,自己近年又患病,花去大筆積蓄,要照顧就讀大學的兒子,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二十二、申請人古蘭香,女,六十三歲,居廣福祥花園。丈夫早年一次手術失敗,導致半身癱瘓,失去自理能力。四名女兒各有工作及家庭,無法照顧兩老,冀資助購買電動輪椅。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三百元援助。
二十三、申請人盧潤明,男,六十四歲,居前山區金雞路麒麟花園。與太太離婚多年,與兒子少來往。沒有工作能力,每月要交屋租及生活雜費,生活拮据。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八千元援助。
二十四、申請人林瑞華,女,八十三歲,居青翠樓。無法工作,年邁多病,每月靠社保過活。丈夫近年離世,兒子患病也無法工作,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八千元援助。
二十五、申請人歐陽榮,男,七十三歲,居南華新邨。退休不久患病,靠妻子支撐每月支出。惜禍不單行,妻子近年亦患病,術後休養一段長時間,二人僅靠社保支援。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二十六、申請人周健玲,男,三十九歲,居花王堂街。年前被一名九旬輕生婦人墮樓砸傷,導致下半身不能轉動,臥床一段日子。靠妻子一人支撐家庭,要照顧就讀小學的兒子及年逾七旬、在內地居住的母親。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三萬元援助。
二十七、申請人黃秀興,男,五十五歲,居青翠樓。因病無法工作,靠社保過活,與前妻失聯多時,獨力撫養兩名兒子。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
二十八、申請人郭志強,男,七十二歲,居快意樓。失業多時,靠每月社保及殘疾金過活,太太做清潔散工,收入不穩。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