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打講殺
動詞中用得最多的字,相信“打”字應在十名之內。打與殺不同,打未必致死,而殺非死亦必傷。況打不一定是向對方攻擊,有時還是救援,譬如美國深潛器“泰坦號”災難性內爆,全員遇難,事後作出“打撈”,打也。
打雄,指動物交媾。明李翊《俗呼小錄》:“鳥獸交感,驢馬曰罩,雞鵝曰撩水,餘鳥曰打雄。”馮夢龍《山歌 · 求老公》:“二更中,爬來小阿奴奴頭邊來學打雄。”
《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五一回:“大凡在船上當職事的人,一到碼頭,便沒靈魂的往岸上跑;也有回家的,也有打茶圍、吃花酒的……也有打野雞的。”打茶圍、打野雞,都是“打”的動作,卻沒傷皮肉,更無傷感情。
曹禺《日出》第三幕:“這是在一星期後的夜晩,約莫有十二點鐘的光景,在地獄一般的寶和下處,充滿着各種叫賣,喧囂、女人詬駡、打情賣笑的聲浪。”打情賣笑,也作打情駡俏,這種“打”與“駡”,絕對不傷和氣。
在商業社會中,打算盤、打電話最普遍,兩者都是“打”,而對象不是人。不過與人有關的,卻是“打關節”。打關節者,二戰結束初期不說“打關節”,卻曰“熟性”,而港澳人則謂“識Do”。
癘疫三年,打得最多的應算“打針”,打而用針,雖有微痛,然而並非傷人害人,而是治病救人。打完一次又一次,三次四次,平安大吉。
近日先後三宗“打”的事件,而“打”字之上加了個“毆”字,包括網傳的兩宗街頭毆打案及一宗顧客拳擊快餐店員工的案件,其中網傳的四名青少年毆打一名十九歲青年的案件最為關注。消息說,等的士也會打起來。世風日下,相信與“天氣”攸關。要是拳頭變成枕頭,又當別論。
冬春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