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地產市場最新資料物業成交數據
溢價金計算參數調升
【本報消息】政府將調整批地溢價金的計算基準。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一六/二〇〇四號行政法規〈批地溢價金的訂定方法〉》行政法規草案,新法規自公佈翌日生效。
成本價値特首訂定
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昨日下午在行政會發佈會上介紹,鑑於現行規範批地溢價金的法規生效多年,特區政府經收集房地產市場最新資料及物業成交數據後,修改現行法規及其附件,並制訂該行政法規。
為配合第八/二〇二一號法律《酒店業場所業務法》的規定,法規新增“五星豪華級”酒店級別和“經濟型住宿場所”的酒店業場所類別,取消旅遊綜合體及公寓的組別。
另外,法規的表一、表三至表八中的建築成本和價值,以及附件一至附件三所載的資料,將按現行規定以行政長官批示調整,同時加入新的公共街道及調整一些公共街道的級別。
停車場升十至廿倍
土地工務局長黎永亮補充,溢價金的計算公式沒有改變,改變的是其中的參數。例如街道級別、新街道等。不同類別用地建成價值調整後,商業樓宇價值調升約一倍、住宅樓宇價值則調升約三成、停車場升幅則較大,達十至二十倍。樓宇價值調升後,建築成本都有調升。
現行溢價金計算相關附表由二〇一三年行政長官訂定。黎永亮稱,按法律規定,土地溢價金每兩年一檢,但多年來沒有調升。今年決定調整是基於參考收集到的統計資料及市場數據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