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安法為澳發展保駕護航
昨日下午,立法會全體會議細則性表決通過《修改第二╱二○○九號法律〈維護國家安全法〉》法案。這是澳門特別行政區健全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又一重要舉措,對於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更好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澳門長期繁榮穩定,保障廣大澳門居民根本利益具有重要意義。
特區政府去年正式啟動修法,社會各界積極參與、踴躍建言,逾九成意見支持。法案通過後,“國安法”將由目前的單行刑法,提升為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制的基礎、主幹和核心法律,從而讓特區政府進一步提升統籌管理維護國家安全事務的能力,有助全面預防和懲處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有效防範和遏制外來干涉,切實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確保澳門社會持續繁榮穩定。
澳門現行國安法實施近十四年,期間國際國內形勢都發生了巨大變化,尤其百年未有之大勢局,澳門的穩定發展面臨着更為嚴峻的挑戰。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內容。總體國家安全觀,突破一般理解的傳統安全領域,進一步將國家安全的涵蓋面擴闊至其他重點領域,確保全方位覆蓋,讓國家安全工作更到位,更符合新時代的需要,保障國家核心利益,保障人民安全。澳門相關的法制機制,亟須與時俱進,對標對表,全面補強。
港澳不能亂,也亂不起。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上月在出席香港全民國家安全日活動時講話,指明維護國家安全是港澳繁榮穩定的“總開關”。“安”來“福”來,“安”是最大的福,“亂”是最大的禍。“國安”才能“港安”,“國安”才能“家安”。沒有安全和穩定,一切都無從談起。澳門中聯辦主任鄭新聰也表示,維護國家安全人人有份,沒有“局外人”。澳門必須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質量發展,以高質量發展促進高水平安全,不斷完善特區維護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推進澳門特色“一國兩制”事業行穩致遠。
維護國家安全,只有“一國”之責,沒有“兩制”之分。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要持續完善配套立法和執行機制,加強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治保障。修改後的《維護國家安全法》符合“一國兩制”方針,符合憲法和澳門基本法的規定,符合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的要求。環顧全世界,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是每位居民應該尊重及支持的。澳門經濟穩健發展,民生不斷改善,居民安居樂業,離不開澳門“國安法”的全面準確實施。期待澳門特區再接再厲,繼續健全和完善本澳維護國家安全體系所需的配套立法和執法工作機制,持續提升社會各界和廣大居民的國家安全意識,凝聚各界力量,堅定維護憲法和基本法所確立的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