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立會通過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案
各界:做好國安宣教工作
【本報消息】立法會昨日下午舉行全體會議,細則性表決通過《修改第 2/2009 號法律〈維護國家安全法〉》法案。社會各界均表支持,認為有助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澳門長期繁榮穩定。
全國政協常委
澳門中華總商會會長 崔世昌
為更好地應對新時代的總體安全挑戰,切實維護國家和澳門的長治久安,確保“一國兩制”事業行穩致遠,特區政府適時修改完善《維護國家安全法》,堵塞漏洞,依法防範,高度體現了特區政府積極擔當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和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法案經通過後,“國安法”將由目前的單行刑法,提升為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制的基礎、主幹和核心法律,從而讓特區政府進一步提升統籌管理維護國家安全事務的能力,全面預防和懲處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有效防範和遏制外來干涉,切實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確保澳門社會持續繁榮穩定。
自澳門回歸以來,國家安全對保持澳門經濟穩定、社會和諧具有重要的戰略性和全域性意義。修訂後的《維護國家安全法》必將更有利於築牢澳門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體系,推動澳門整體加強對國家安全的保障。澳門居民作爲國家安全的參與者、踐行者,應不斷提升自身責任和義務意識,積極維護國家主權統一,為國家及澳門作出應有擔當與貢獻。
澳門中華總商會將一如既往積極配合特區政府做好國家安全的宣傳教育工作,團結廣大工商界,充分認識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維護國家安全的豐富內涵和重大意義,使“愛國者治澳”根本原則在澳門貫徹落實,推進澳門特色“一國兩制”成功實踐行穩致遠。
婦聯總會會長 劉金玲
修訂國安法緊貼新時代形勢需求,有利於更好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澳門長期繁榮穩定、保障居民根本利益。
政府應繼續加強涉及國家安全部門資源整合優化工作,包括優化跨部門的協同聯動機制、確立區域合作和執法配套、加強普法宣傳教育等。廣大居民亦要加強學習,不斷提升維護國家安全意識,鞏固澳門社會愛國愛澳、繁榮穩定的良好局面。
婦聯一貫支持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例如與政府就民防工作建立聯繫機制、組織婦女工作者和會員參觀國安展、參與修法公開諮詢工作等。婦聯將繼續發揮社團的橋樑紐帶作用,為推進澳門特色“一國兩制”成功實踐行穩致遠,貢獻本澳婦女的巾幗力量。
澳區全國人大代表
街坊總會會長 吳小麗
立法會全票通過修改維護國安法案,體現對維護國家安全的支持和認同。今次修法是適應時代發展的需求、符合澳門特區長期利益和現實的需要,能進一步預防及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進一步鞏固“一國兩制”成功實踐成果,確保國家長治久安和澳門社會長期繁榮穩定。
維護國家安全工作任重道遠,必須持之以恆地進行。建議特區政府多渠道、全方位地推進國安法的普法教育工作,不斷提升居民維護國家安全意識,更好地了解有關法律。
街坊總會作為愛國愛澳社團,未來將一如既往地支持特區政府,配合積極推動維護國家安全的宣傳教育工作,營造維護國家安全的濃厚氛圍,保障“一國兩制”事業始終朝着正確方向行穩致遠。
工聯總會理事長 李從正
澳門《維護國家安全法》實施十多年來,對保障國家安全和澳門繁榮穩定發揮了積極作用。然而,隨着國際形勢發生深刻變化,澳門作為國家對外聯繫窗口,面對的安全挑戰更為突出,十分必要優化法律制度,進一步健全相關配套措施,築牢維護國家安全的防線,為國家長治久安和澳門長期繁榮穩定提供有力保障。
有國才有家,國安才能家安。維護國家安全是特區政府的憲制責任,也是每名居民的義務責任,建議特區政府進一步加強國安普法和宣傳教育,讓廣大居民更深入了解法律內容,成為國家安全的維護者和捍衛者。工聯總會將積極配合有關法律的實施,主動開展國家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積極推動國家安全法律知識進校園、進企業、進社區,廣泛組織廣大職工群眾通過參觀國安展等不同方式,不斷鞏固國家安全的觀念,築牢“一國兩制”成功實踐的社會政治基礎。
立法議員 邱庭彪
立法會通過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使以其為基礎、主幹和核心法律的國安法律體系更加完善。但隨着近年國家安全領域出現的新情況、新挑戰,還需要繼續以總體國家安全觀為統領,積極啟動制定或修訂與國家安全相關的配套法律工作,以宣示及落實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堅定決心。
此外,澳門特區還應完善國安法的宣教工作,並加以法制化。比如,將國安法教育寫入相關的公職培訓法規中,並可將之編入大、中、小學的課程中;同時,繼續辦好“全民國家安全教育展”,推動國安法進頭腦,採用廣大澳門居民喜聞樂見的方式宣傳國安知識和法律,因應不同人士的需要和習慣,善用各種資源進行宣教工作,推動國安教育與時俱進,確保澳門特區“一國兩制”事業行穩致遠。
立法議員 黃顯輝
立法會審議通過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法案,是澳門社會各界堅決支持法案和秉承愛國愛澳傳統的體現。
法案及時對二○○九年制定的《維護國家安全法》的刑法規定、相關的刑事訴訟制度、預防性措施予以完善,並引入了“一般規定”的章節,以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精神,使《維護國家安全法》成為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基礎、主幹和核心法律,結合與之相配套的其他專門法例,有助於特區持續全面落實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憲制責任,有效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定的憲制秩序,築牢澳門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體系,鞏固“愛國者治澳”的良好局面,確保澳門保持長期繁榮穩定,及具有澳門特色的“一國兩制”成功實踐行穩致遠。
立法議員 宋碧琪
維護國家安全是國家發展的重要基石,也是澳門特區的憲制責任,本澳現行的《維護國家安全法》實施至今已逾十三年,是次修法與時並進、順應時勢發展,有助於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有效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立的憲制秩序,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保障居民合法權益和自由,為保持澳門長期繁榮穩定以及“一國兩制”行穩致遠提供強大的法制保障。
現時不少分裂國家及危害國家的犯罪行為以非暴力形式呈現,讓犯罪行為更加隱蔽、犯罪方式更加廣泛,維護國家安全的任務越來越重。
修改完善法律以對國安面臨的實際問題進行堵塞及部署,是必要、及時和迫切的。
當今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面對複雜動盪的國際形勢,澳門特區要與國家步調一致,多預防多部署,將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扼殺在萌芽狀態。同時,要加強做好維護國家安全的宣傳教育工作,持續提升居民的國家安全意識,確保修訂後的國安法能夠得到全面準確地落實,以彙聚社會力量,共築國家安全屏障。
澳門法律工作者聯合會監事長 趙國強
新國安法是一部適應時代要求的法律,它在立法理念上以總體國家安全觀為指導,不僅在第一章“一般規定”中對國家安全的概念、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性責任、居民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等作出了明確規定,而且將總體國家安全觀的理念融入規定犯罪的具體條款之中,因而使新國安法具有了與時俱進的時代特徵。
新國安法也是一部“接地氣”的國安法,它在立法內涵上以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為指引,堅持從實際出發,以科學、求實的態度進行立法,既嚴格遵循刑事立法的基本理論和基本規則,又充分考慮到維護國家安全與保障居民基本權利之間的平衡,堪稱是一部直面現實、適應維護國家安全實際需要的國安法。
新國安法還是一部結構科學合理的國安法,它使刑事實體法與刑事程序法在同一部法律中得到了很好結合,從而使刑事程序法對刑事實體法的保障作用得到了充足的體現。我們可以毫不誇張地說,無論是從立法理念還是從立法內涵抑或是從立法結構上考察,新國安法所顯現的鮮明時代特徵、地域特徵和結構特徵,都足以表明新國安法是一部足以擔當起維護國家安全重任的基礎、主幹和核心法律。
新國安法的通過,再次體現了澳門特區政府和廣大居民維護國家安全的堅定信念,必將為全面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性責任提供更堅實的法律基礎,也必將為澳門特色“一國兩制”成功實踐行穩致遠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全國人大常委會澳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
澳門大學法學院院長 唐曉晴
依照澳門基本法序言第一句、第一條及第十二條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地位的規定,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澳門特別行政區具有不可推卸的維護國家安全憲制責任。澳門特別行政區於二○○九年根據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制定並實施第2/2009號法律《維護國家安全法》,而後又在二○一八年成立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組織機構建設,並通過明確司法警察局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專屬執法權,以及完成中央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國家安全委員會設立的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和國家安全技術顧問的本地立法,初步構建起“一國兩制”下特別行政區的國安“防火牆”。
根據國家安全形勢變化新特點新趨勢,習近平主席創造性提出總體國家安全觀,為推進新時代國家安全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在總體國家安全觀的指導下,澳門特區及時修訂《維護國家安全法》,以適應新時代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制需求。此次修訂《維護國家安全法》在公開諮詢、廣泛收集民意的基礎上,通過進一步完善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刑法規定、准用合適的特別刑事程序規定,構建與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及其防治特點相適應的專屬程序制度,進一步細化對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預防和懲治措施,並通過將增設的特殊刑事程序規定、預防性措施等規定延伸適用於《刑法典》有關章節所指犯罪,增加《維護國家安全法》與本地刑法的相容度,體現了維護國家安全和維護澳門特區安全的整體一致性考量。
總體而言,修訂的《維護國家安全法》是澳門特別行政區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做出的開創性和前瞻性的法制改革:它既是對總體國家安全觀的及時回應,也是在新形勢下完善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的重要舉措;既是對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既往成功經驗的總結,也是未來特區政府繼續依法施政、推進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的重要依據。修訂後的《維護國家安全法》,必將有助於進一步築牢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制度“防火牆”,切實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維護澳門社會長治久安。
澳門城市大學副校長 葉桂平
國家安全是民族復興的根基,社會穩定是國家強盛的前提,修改澳門《維護國家安全法》是基於特區內外部形勢發展變化和維護國家安全的現實需要。
修改後的國安法解決了以往刑事實體規範“網眼”過大、罪行規管範圍過窄、入罪門檻較高、罪名設置不夠周密等諸多問題,更加嚴謹且更具操作性。同時,法案依循“尊重傳統”和“保障人權”兩大原則訂定,體現對澳門特區居民及其他人合法權益的保障,在最大程度上維護了澳門根本利益和國家整體利益。此次修法經過公開諮詢,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民意基礎深厚。立法會全體會議細則性審議並表決通過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法案,非常必要也非常及時,可以說是澳門“一國兩制”成功實踐的又一重要里程碑。
澳門國安法自二○○九年實施以來,對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起到重要作用,但主要針對的是政治、軍事和國土等傳統意義國家安全。當前,國家安全威脅已向社會、經濟和網絡等非傳統領域延伸,澳門特區作為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理應按照總體國家安全觀的指引,配合新時代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制需求,並根據澳門社會實際情況來完善國安法。修改後的國安法以覆蓋傳統領域和非傳統領域為目標,兼顧事前預防和事後懲治,考慮周全,相信將成為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中的基礎、主幹和核心法律,符合包括歐美主要國家在內的世界通行做法,能夠有效提升特區統籌管理維護國家安全事務的能力,全面預防和懲處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切實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同時有力保障澳門良好營商環境、維護澳門經濟社會長期繁榮穩定,確保“一國兩制”事業行穩致遠。
澳區全國人大代表
澳門地區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會長 劉藝良
《維護國家安全法》修改完成令人鼓舞,對此堅決擁護和支持。國家安全是定國安邦的重要基石,關係到國家的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維護國家安全是包括港澳居民在內的每一位中國公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回歸祖國以來,在中央的大力支持下,澳門不斷建立健全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隨着內外部環境日趨複雜,澳門依法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必須與時俱進、不斷加強和完善。相信此次《維護國家安全法》的修改完成,將推動澳門更加全面準確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要求,有效應對錯綜複雜的國際安全形勢,進一步確保澳門在安全和諧的環境下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落實“愛國者治澳”原則,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保持長期繁榮穩定。
澳門經濟民生聯盟主席 劉家裕
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法案在立法會獲細則性通過,標誌着修法工作順利完成,對此表示祝賀和支持。相關法案在修法期間,經社會各界充分討論,相信廣大居民已對總體國家安全觀有了更為全面的認識,是次獲得全票通過,也體現了社會對維護國家安全的高度共識。
完成修改國安法為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提供堅實基礎,對本澳健全國家安全體系、提升維護國家安全能力具有重要意義,同時兼顧懲處國安犯罪和保障人權需要,能夠有效遏制外來干涉,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和澳門居民福祉,有利澳門社會長期繁榮穩定和助力經濟高品質發展。
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永遠在路上,經民聯作為愛國愛澳社團,將和廣大居民一起貫徹落實好國安法,讓“維護國家安全,就是維護澳門安全”成為社會廣泛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