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電子通關
身份證制度擬分兩段生效
【本報消息】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日初步完成與政府細則性審議“居民身份證制度”法案,一常會主席李靜儀、秘書宋碧琪表示,政府希望有部分條文能提前於六月通過生效,尤其是居民身份證的電子標識,以配合今年推出的電子通關服務,但仍視乎法案在立法會的審議進度。
一常會昨日上午十時舉行會議,繼續與政府代表討論《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制度》法案。會後,李靜儀、宋碧琪表示,法案最初文本無明確生效日期,政府回應委員會關注表示,考慮將法案分兩階段生效,首階段計劃將法案關於電子標識的條文提前生效,包括居民身份證電子標識條文,以及資料互聯、刑事責任。其餘條文計劃在今年底前生效。
新證預計年底推出
隨着電子政務發展,居民可透過“一戶通”卡包綁定多類電子卡證。她們引述政府指出,當法案通過生效後,居民可透過在“一戶通”出示身份證的電子標識,等同出示實體身份證,透過政府部門的資料互聯等辦理各種服務。換證安排方面,新一代居民身份證預計在年底推出,採取自然換證方式,即到期換證。若屬於身份證遺失、損遺或其他合理原因可提前換證。計劃推出網上續期身份證服務,將增加辦證、取證的途徑,包括人工或自助形式,以方便居民。學校、社團和安老機構,政府計劃提供外勤換證服務。
李靜儀稱,法案關於個人資料處理條文方面,新增資料互聯的方式,以提高行政效率及實現無紙化。她引述政府解釋,現行制度下,司法官及刑事警察機關基於訴訟或偵查的目的,有權查閱參與人的民事身份資料,毋須取得當事人同意。政府強調修法後與現行操作方式並無不同。只是進一步明確法律容許身份證明局以資料互聯方式向有關具職權實體提供資料。
委員關注個資保護
委員會關注修法後,有關個人資料保護,政府強調不論現時或將來修法後,事前會審批有關權限部門查閱、處理資料的範圍,另外在系統上亦顯示曾經查閱資料的人士身份,以確保個資保護。另外,隨着資訊科技發展,政府表示將來不會在身份證晶片中加入任何其他非身份資料,故刪去設置居民身份證其他用途資料管委會的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