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與澳駕駛證互認今起生效
交諮委促多宣傳交通安全守則
【本報消息】內地與澳門駕駛證互認於今日正式生效,一方面能實現內地和澳門居民駕車通達性,另一方面也能惠及兩地的旅遊和探親等,有效促進粵港澳大灣區居民往來,更是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和經貿合作的重要一步。
交通諮詢委員會委員兼街總社事委主任張淑玲指出,鑑於內地與澳門互相開放的駕照種類目前只有輕型車輛,擁有內地摩托車駕駛證的人士無法於本澳駕駛,為免內地旅客對本澳自駕遊的理解有誤,建議當局可透過線上和線下平台多作宣傳,列明相關的交通注意事項,避免存在灰色地帶。
駕駛習慣需調整
雖然“澳車北上”已實施數月,但兩地駕駛者始終處於磨合期,雙方的駕駛習慣均要有所調整,如早前有數名內地旅客在西灣大橋電單車專道以單車通行,這都是不了解本地交通規則和路況所致。雖然未知涉事單車是否於本澳租借,但她認為當局要雙管齊下,可乘申請者換證之便,增設相關的宣導,並附贈本澳交通道路規則的宣傳品,在場放映設備更可無間斷播放兩地駕駛知識的短片,確保申請者能知悉和查閱兩地交通管理規則的異同,如左右軚不一的駕駛文化或會衍生逆駛等危險狀況。
內地紅燈允右轉
在交通燈訊號方面,本澳駕駛員必須在紅燈前停車,而在內地只要在不影響行人和車輛通行的情況下,除指定情況外,紅燈則允許右轉。至於在本澳從事汽車租賃服務的公司,亦有宣導安全駕駛的責任,如提供充足的本地駕駛指引,她指這方面在執行上仍須當局訂立相關規定,如規範汽車租賃服務的安全標準、完善申訴機制等,若租車人和汽車租賃公司就車況或車險發生糾紛時,責任須釐清。
熟習條例更安心
張淑玲留意到,內地車輛保險處理方式及相關法律法規與本澳大相徑庭,在內地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部分情況允許在未有交通警員到場的前提下,車主可直接與保險公司聯繫,即場拍攝車輛受損狀況並作出溝通,相關的流程與本澳有所不同,建議當局提供相關資訊的管道,有助本澳車主對相關狀況及處理方法有更詳盡的了解。
她強調,駕駛者在異地駕駛,首要熟習之務乃當地的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因此建議當局在交通宣導上要持之以恆,包括細化相關流程和明晰有關指引,並進行更深入和細緻的解說,亦有助他們掌握彼此的交通法規和駕駛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