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澳調解員參與琴培訓
【本報消息】本月十日,珠海市基層涉外公共法律服務業務培訓班暨珠琴澳涉外調解業務培訓班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正式開班。培訓班在司法部和廣東省司法廳指導下,由司法部調解理論研究與人才培訓基地,澳門科技大學法學院法律實踐教學中心,珠海市涉外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橫琴珠港澳(涉外)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珠海市調解協會等共同舉辦。
來自珠海、橫琴、澳門的二百名調解員參與培訓,澳門律師公會、“一帶一路”國商事調解協會、澳門家事調解協會、澳門勞動關係調解協會四間機構派出黃景禧、許冰、鄺玉球、徐小賢、程嘉雯、馮美蓮、陳嘉詠、劉志宇、劉小翠、單紫婷、宋小勇、何厚銓、何嘉欣、陳菁雅共十四名調解員代表參加。開班儀式上,司法部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局調解處長熊飛、廣東省司法廳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處長都貴均,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法律事務局長鍾穎儀、澳門中聯辦法律部三級調研員張斌、省政府橫琴辦政法工作處四級調研員曹振東等出席。
開班儀式由珠海市涉外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橫琴珠港澳(涉外)公共法律服務中心主任吳振主持,珠海市司法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邱東紅作動員講話。為期三天的培訓涵蓋宏觀的調解、涉外公共法律服務理論以及微觀的調解技巧。
開班儀式上,同時舉行《關於共同開展粵澳法律規則銜接研究和實踐教學的合作協議》簽約儀式。由司法部調解理論研究與人才培訓基地、澳門科技大學法學院法律實踐教學中心與珠海市涉外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橫琴珠港澳(涉外)公共法律服務中心三方合作共建的“粵澳法律規則銜接研究和實踐教學基地”同步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