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銀全幣種信用卡
2023年05月10日
第A09版:澳聞
澳門虛擬圖書館

中院改判兩宗假婚案犯緩刑

不服被判實際徒刑上訴

中院改判兩宗假婚案犯緩刑

【本報消息】不時有人利用假結婚手段來澳居留,早前初級法院第五刑事法庭就兩宗假結婚案的判決,將五人定罪,涉及三名澳門居民、兩名內地人,各囚兩年三個月至兩年半,只有其中一人准緩刑。兩個判決均遭到被告提出上訴,中級法院法官改判犯罪未遂,並予以緩刑。

第一宗上訴案由初審一項偽造文件罪成、囚兩年半的澳門居民提出,其因為與內地人假結婚,二○二一年以“夫妻團聚”為由申請對方來澳定居,被治安警調查揭發,去年七月被法院判刑,“假配偶”同囚兩年半。

第二宗案的上訴人也是澳門居民,涉及為其兒子當時的女朋友(內地人),安排澳門假結婚對象,再以家庭團聚方式申請來澳定居,以便來澳找好工作。其成功撮合了兒子時任女友和澳門“假丈夫”在內地辦理結婚,並已展開來澳定居的單程證申請。三人均被裁定一項偽造文件罪成,兩名澳門居民各囚兩年半,內地女子囚兩年三個月,緩刑三年。治安警在調查時會留意出入境紀錄,及上門調查有否共同生活的跡象。

四人須向特區捐萬元

兩宗上訴案均由中級法院法官譚曉華製作裁判書,最近頒下判詞,同樣認為由於治安警調查而揭發事件,未能成功取得居留許可,目的未達到,故改判犯罪未遂,並對被告重新量刑。第一宗案的兩名被告,各囚一年六個月,三個月內向特區各支付一萬元捐獻,可緩刑兩年。惟該合議庭的第二助審法官蔡武彬有表決聲明,主張維持原判。

第二宗案的兩名澳門人都獲改判囚一年九個月,各自在三個月內向特區支付一萬元捐獻,可緩刑三年;內地女子則囚一年六個月,緩刑三年。該案原本由法官陳廣勝寫判詞,不過在表決中落敗而由第一助審法官譚曉華製作。陳官認為應判犯罪既遂,第一被告按照共同的犯罪計劃,已向當局作出其明知是虛假的婚姻狀況資料聲明,以圖為假配偶取得澳門身份證。第三被告是犯罪計劃的倡議者、向第一被告支付犯罪報酬、在一審庭上也無悔罪表現,不宜予以緩刑。兩案的另一助審官都是周艷萍。

2023-05-10 1 1 澳门日报 content_261893.html 1 中院改判兩宗假婚案犯緩刑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