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運動設施廿四小時開放初探
據傳媒早前報道,有居民希望當局關注輪班工作人士的運動需求,冀延長公共運動設施的開放時間,甚或大膽探討二十四小時開放的可能性,原因很多人需輪班工作,正常開放時間根本滿足不了需求。認為平時場地部分已預留團體使用,想要運動都要同其他居民“爭過”。另外,有關注運動團體人士表示,澳門區水塘及松山是居民跑步熱點,但其使用程度已趨飽和。希望未來城市規劃,能多兼顧此方面的設施需求。
對於有居民希望當局可將公共運動設施作廿四小時開放,筆者認為,此舉可讓一些需輪班工作的居民,在下班後仍可進行適當的運動,有助他們時常鍛鍊體魄,增強抵抗力,從而減低因繁忙的工作而導致出現各種疾病的機會,長遠而言,更能在一定程度上減少政府在醫療服務的負擔。
對於上述提議,筆者認為,從表面上看確實可為居民和社會帶來好處;然而,倘若特區政府真的順應民意,落實公共運動設施作廿四小時開放,不論在政府或居民層面均需要注意一些可能伴隨而致的問題。首先,在政府方面,由於涉及公帑開支,特區政府有關部門並不可能將位於本澳各區的所有公共運動設施作廿四小時開放,而是需要在全澳各區進行一些科學的公共運動設施需求調查,以了解每區的居民對在晚間運動的取向,以及他們對哪一些運動設施有較大的需求。然後,有關部門才可在此基礎上,決定在晚間開放哪些公共運動設施予各區的居民大眾使用,從而達致在有效運用公共資源的前提下落實有關工作的目的。
另外,在居民自身方面,根據一些科學數據,在不同的時間做不同的運動會有不同的效果,只有在適合的時段做適合的運動,才不容易發生運動傷害。如在早上,一般居民通常在這段時間起床,此時身體處於剛甦醒的階段,較適合進行低強度,又可鍛鍊耐力的運動,故建議進行快走、慢跑或上下樓梯等運動;在下午時段,人體的肌肉的彈性以及強度會開始上升,適合在身體柔軟的條件下,進行一些伸展性的運動,也可以作一些中強度的運動,透過重量訓練來鍛鍊肌肉,故建議進行瑜珈、游泳、網球、排球、器械訓練等可伸展肌肉的運動;在傍晚,這個時段是人體的體能巔峰,肌肉也處於最柔韌的狀態,是一天裡面最好的運動時段,運動的時間可以延長,而且也適合進行一些高強度的運動,故亦可進行上述伸展肌肉的運動、或伏地挺身、100公尺快跑等運動;在夜間,這個時段大部分人應該已吃完晚餐,所以需要注意不要影響消化,以幫助睡眠為主,讓身體進入放鬆狀態,因此適合進行低強度的運動,而且運動時間不適合太久,也不適合進行劇烈運動。此外,有醫生建議,居民更要注意的是三高患者不適合半夜運動,因為如果晚上運動,導致睡眠不足,很可能引發血糖低,或血壓失控等問題。
特區政府有關部門和社團亦有需要向居民大眾宣導在適合的時段做適合運動的觀念,以及教導他們在晚間做運動時適當評估自己的身體狀況的方法,從而避免居民大眾在晚間運動時有可能造成各
種不同程度的運動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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