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頒佈三十周年研討會昨舉行
喬曉陽:真正愛國者法律
【本報消息】“紀念澳門基本法頒佈三十周年研討會”昨日舉行,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前主任委員喬曉陽以“澳門基本法的精神”為主題,談到澳門基本法體現“愛國愛澳”、“實事求是”、“民主法治”、“開拓創新”四點精神。
他表示,在新時代的使命任務面前,正確理解並實施憲法和澳門基本法,全面準確、堅定不移地推進具有澳門特色的“一國兩制”實踐,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目標,團結奮鬥。
實現民族復興
研討會由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法務局合辦,昨日下午二時半在中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綜合體會議廳舉行,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副會長賀定一,喬曉陽先後致詞。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特區政府官員、議員、行政會成員、社團代表、講者、學生等近四百人與會。
喬曉陽致詞表示,澳門基本法誕生三十年,落地實施二十多年。他以“澳門基本法的精神”為主題談幾點個人理解,一是這部法律所體現的首要精神是“愛國愛澳”。認為澳門基本法是一部愛國主義的傑作,是真正愛國者的法律。澳門基本法也是一部熱愛澳門、守護澳門的佳作,不僅體現澳門的特點,照顧澳門的利益,發揮澳門的優勢,給予澳門同胞充分的信任和有力的支持,為澳門的長遠發展,提供了廣闊的平台與空間。
澳門基本法第二個精神是“實事求是”。“一國兩制”方針就是“實事求是”的產物,基本法也一樣。澳門基本法內容不僅尊重歷史,回應當下;考慮國家發展需要,回應澳門實際需求;不僅觀察國際戰略格局的大勢,照顧國內現代化建設剛需。維護祖國統一、國家制度與中央權威,非常重視澳門的傳統、澳門的發展與活力。澳門基本法的第三個精神,就是“民主法治”。這部花了四年○四個月時間制訂的法律,照顧到多元訴求,凝聚各方智慧,經歷嚴謹程序,結成廣泛共識,是一部全面貫徹民主立法原則的法律,更是一部深入體現人民當家作主的法律。
民主維護統一
喬曉陽認為,澳門基本法的第四個精神是“開拓創新”。“一國兩制”是前無古人的偉大創舉,澳門基本法規定的這套創新制度行得通、辦得到、得人心。澳門基本法的一些規定給中央支持澳門發展、澳門實行高度自治,留下了靈活的制度接口、寬闊的制度空間,善加利用,定能挖掘豐富的法治資源,為澳門今後的繁榮發展,提供有力支持。
會上,分為三個專題展開研討,包括: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陳端洪、澳門大學法學院教授王禹、深圳大學法學院教授鄒平學以“堅持依法治澳,進一步提升澳門特區治理能力和效能”為題主講;中山大學粵港澳發展研究院首席專家陳廣漢、暨南大學經濟學院副院長鍾韻、南開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李曉兵圍繞“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和橫琴粵澳深合區建設,推動澳門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為題主講;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申衛星、澳門大學法學院憲法與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駱偉建以“更好發揮港澳優勢與特點,為國家構建新發展格局發揮積極作用”為題主講。各抒己見,並與台下交流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