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適時立法規管食肆油煙
【本報消息】立法議員林宇滔書面質詢油煙立法提出十年不能無限拖延。環保局經徵詢法務局回覆表示,鑑於本澳經歷三年疫情影響,特區政府正研判防疫措施放寬後餐飲行業的營運情況和本澳經濟環境,將適時推進相關行政法規的立法工作。
法務局表示,已於二○年九月就《餐飲業場所的油煙排放標準及設備管理規定》和《餐飲業油煙排放控制設備資助計劃》兩項行政法規草案完成法律分析,將適時推進相關行政法規的立法工作。法規出台前,會在接獲油煙投訴時派員跟進,並向場所派發《餐飲業及同類場所油煙、黑煙和異味污染控制指引》,透過宣傳勸喩方式供其參照、改善。
林宇滔質詢當局有否全面分析近年油煙投訴數量、所在區域、被投訴食肆類型等,作為今後更新發牌標準,及制訂監管策略的重要參考依據,並關注排煙管道設計問題。
當局回覆稱,特區政府草擬行政法規時已參考過去研究及諮詢結果,並分析近年油煙排放情況。對於新建低層樓宇,環保局已向工務部門提供技術意見,建議在可行情況下為地舖預留延伸至天台的共同排煙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