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煽動言論指女水警殉職“抵死”
前男警判囚十個月
【香港中通社二十日電】香港水警西分區總督察林婉儀前年九月在追截走私快艇時墮海,一名時任男警在網上發表“活該”等仇恨言論。他被控“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二十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禁十個月。
廿八歲男被告曾任職警員,事發後已辭職,現報稱無業。被控於二○二一年九月廿五日至廿八日期間,在社交媒體發表公開陳述,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特區政府。
裁判官指出,被告犯案時刻意在留言中表露警員身份,無疑是要增加其可信性,加大煽動效果;在還押期間依舊向感化官堅稱沒有煽動意圖,反映其毫無悔意,裁定罪名成立,判監禁十個月。被告即申請保釋等候上訴遭拒絕,須即時入獄服刑。